作者:
yam276 ('_')
2024-10-29 14:03:40※ 引述《h0103661 (單推人) 每日換婆 (1/1)》之銘言: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下列個
: 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
: 稅:一、被繼承人之配偶。……」
: 1.死者生前贈與妻子三億股票
: 2.死者死後妻子拋棄繼承
: 3.未成年的私生女繼承1500萬現金
: 4.繼承人需負擔兩年內轉讓財產之稅務,包含沒拿到的三億股票
: 姆咪
: 話說
: 贈與時不就有贈與稅了
: 為什麼遺產稅還要回推兩年
夫妻間贈與沒贈與稅
他們本來打著老公贈與老婆
老公死了就拋棄繼承=不用繳遺產稅
但老公太早死 法條有補釘說死前兩年內贈與的視為遺產=要繳稅
只是不知道為啥是執行到女兒身上
最近大家是不是輸了就上憲法法庭歡啊
你島藥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