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bigbowl (Gathering Storm。)》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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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為,劉男強盜殺人犯行僅有其單一自白,缺乏補強證據,難認他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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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持鐵鎚攻擊時即有殺人的直接故意;另外,劉男犯行屬隨機偶發,非計畫性,並不符合
公
: 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定的「情節最重大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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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北還滿好奇
: 這個國際公約在定義「情節最重大之罪」時
: 有沒有與時俱進的把人類行為心理學納入參考ㄚ
:
: 聽阿比在版上der分享
欸不是
第一次鐵鎚沒有殺人故意,那他打幾鎚?
只有一鎚,還勉強說得過去
都拿鐵鎚了,還不算有計劃性?
如果是被害者家裡的物品還勉強說順手摸到
假如是犯嫌自己帶的.....
也不對,正常人誰會帶鐵鎚找別人講話
另外
計劃性要怎麼看?難道要有計劃書這樣?
法官倒是給個說法啊
我的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