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龍去脈如下:
爸爸缺錢買房子,
跟岳父借了150萬,
但後面一毛錢都沒有還。
兒子長大後,
休學後在家待業了10幾年,
完全沒有正職工作經驗,
快40歲了還在跟父母拿生活費。
待業10幾年下來,
生活費應該是超過150萬了。
假如以後兒子改變主意,
出去工作賺錢了,
那會想要幫爸爸還這筆錢嗎?
法律上當然沒有義務,
但就是人情義理的考量。
幫爸爸還錢,
兩邊家族就比較沒疙瘩,
算是修復關係的開始。
而且在待業這10幾年,
家裡給的生活費,
應該早就就超過150萬了,
所以還這150萬,
也不能說虧錢,
可以想成是支付自己待業10幾年,
本來就應該經濟獨立的義務。
不知道大家是怎麼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