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發表一下意見好了
就是很多人說 台北市政府說這是合法
但合法不合法 是法官來決定
行政機關的話只是參考用的 法官要參考就參考 不參考就說你違法
不然行政機關說合法法官就不能審
那賴清德派秘密警察去你家讓你人間蒸發
他說他自己合法法院就不能審
那法院乾脆收一收打包回家走人
而且行政機關根本也不可能說自己違法
行政機關一定都有辦法找法條出來說自己合法
你看每個行政法院判決 行政機關都能找一堆法條來抗辯說自己合法
不然就看大法官解釋或是憲法判決 行政機關都能拿一堆法條說自己合法
但最後有沒有合法 是法官說了算
對ㄚ
然後羈押其實還蠻正常的
就你要真的都往偏柯的立場解釋才有可能無保請回吧
第一個法官才讓大家跌破眼鏡 這次只是校正回歸而已 不要太不滿
然後要真的檢察官很誇張才會證據都搜不齊吧
但我也看不到卷證資料 我也沒辦法銳評
就
阿北珍重再見
安心上路
888888888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4-09-06 10:43:00渡阿== 我也在想為什麼還是一堆人說你看照著北市府的說法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4-09-06 10:44:00都是合法合規 問題是這些法規為什麼能用在他身上阿
也不是這樣因為高院說第一次那個法官沒有把證據資料看齊他說那個朱法官有證據沒有看到這次可能比較像是 重新看一遍證據但是這次是不同法官 可能100個法官看同樣的資料 有70個覺得有犯罪嫌疑重大 30個沒有
這我知道阿 就照著高院給的路走但不管是怎樣 阿北都可以阿巴阿巴我不知道他可以都不承認 這樣也不會有證詞衝突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證詞衝突 我看他說證詞衝突是 阿北跟沈慶京應曉薇口供有衝突但就算阿北都說不知道 也有可能會被抓進去
就阿北跟其他共犯證詞有衝突 衝突的原因是部分坦承的內容有衝突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24-09-06 10:52:00勝王鋭評好看 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