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nice (jacky900517)
2024-09-01 13:57:50※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上面討論稍為濃縮:
: 喊告 ───┬─── 出於善意 ───── 不違反板規
: │
: │
: │
: └─── 出於惡意 ───── 違反板規
: 至於要怎樣認定「善意」、「惡意」(及其差別)
: 大概舉例如下:
: 善意:無緣無故受到出言不遜之待遇
: 惡意:基於釣魚的意圖,想辦法使對方上鉤,並且藉此獲得利益
: 這樣解釋應該沒錯吧?
你要這樣說 沒錯
但最方便就是不管是善意惡意
講出來都直接水桶最快
只是因該不會遇到這種情況就是了
畢竟這裡又不是天天在告人
所以我個別去判也沒問題
但全禁只也可以
憲法保障訴訟權又不是保障他能在這邊講
是保證他能去警察局填三聯單
或是去地檢署按鈴
憲法還保障我言論自由欸
我在西洽連4-11都不行
對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