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walter741225 (瓦特 \|/)》 之銘言:
: 推 Katsuyuki118: 簡單來說就是官員說謊有刑責 非保密義務的東西該提 05/01 21:59
: → Katsuyuki118: 供就提供 不會影響企業吧 05/01 21:59
: → ai2311: 保密的也要提 只是改成書面而已 05/01 22:00
: → ai2311: 反正我覺得合理啦 05/01 22:00
美國確實也是會讓大企業去作證喇
但其實
這就是孫中山一直以來最害怕的事情
孫中山一直都很擔心立委權限大到變成國會專制
大概是他看到中國人本身的劣根性
不過我覺得也不用像孫中山那樣
拔掉調查權
關鍵是配套措施
英美人就是正常行使國會權
但就沒看到歐洲商會怕成那樣
他們大概在想
根據你島的玩法
應該是把監察權還有司法權都直接攬在立法委員身上了
甚至如果立委有什麼業外經營
這個調查權就是超大的賺錢工具
幹走你家的機密賺到飛起來
所以台灣國會如果要增設這麼強大的調查權
那立委本身
甚至是立委的親戚、人頭也必須課予更多的限制
尤其是利益衝突、利益迴避的部分
也要負擔相應的刑責
不過台灣就這樣
修法永遠都修一半的
作者: st9061204 (阿克西斯教徒) 2024-05-01 22:50:00
台灣有更高端的玩法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4-05-01 22:53:00台灣最後一定是立委過爽爽 那會修什麼刑責
作者:
PyTorch (屁眼火炬)
2024-05-01 22:56:00那就把美國那一套都抄過來就好了啊反正民進黨舔美 應該不會反對吧?
所以我一直覺得這次調查權的議題上 藍綠白狂粉都是白癡完全沒有人真的是為了國家在想
作者:
PyTorch (屁眼火炬)
2024-05-01 22:57:00隨便 台灣哪有啥愛國人士能潤就潤出去了
作者:
chatoff (謎)
2024-05-01 22:57:00以台灣政壇這些人的尿性 我是偏向不贊成這條罪就是了..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4-05-01 22:58:00過三年等平平子接收了
就 對阿 需要很嚴格的限制範圍或者要有很嚴格的配套不然在你島 那個劣根性 就是復仇工具或脅迫工具而已
作者:
chatoff (謎)
2024-05-01 22:59:00而且你相信這些立委看了保密資料後 不會洩密嗎?
台灣好幾次都重大修法 就是自私兩個字學者為了擴張地位修法 政客為了利益修法
作者:
Bugquan (靠近邊緣)
2024-05-01 23:05:00看看馬文君資料看一看轉頭就說出去,而且還不查證,真的會擔心不是沒道理的
你島怎麼不直接照抄美國?從調查權到限制這樣立委叫助理複製貼上就好
什麼都照抄美國的話也很危險 美國精神是這樣的一句話解釋完後 例外情形丟給後面的人收爛攤子畢竟就不成文法國家
話說你島不是歐陸法系 歐陸法系國家有調查權法律ㄇ不然改抄其他國家ㄅ
歐陸也有 台灣沒有其實是比較異常的不過這是孫中山搞出來的 他就很討厭國會太大所以學古中國的監察制度 把國會調查權移給監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