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世界上有死刑的國家多ㄇ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24-04-24 00:47:35
※ 引述 《TobaRana (鳥羽樂奈)》 之銘言:
: 推 ILoveMegumin: 中國也沒跟你玩唯一死刑阿 他們整天在死緩 04/23 23:51
: → ILoveMegumin: 死緩降無期 無期變有期 04/23 23:51
以前刑法課堂,
教授說全世界最厲害、最先進的刑法其實是中國刑法
但因為法律執行者差勁,導致再好的法典也是枉然
不然「死緩」這個制度確實很能夠觀察罪犯是否可教化啊
如果判死還是各種嗆聲,要說可教化根本呵呵
假如像劉煥榮那樣,死緩轉無期或有期都是可以的
至於中華民國憲法根本無關乎廢死這點
硬是要扯憲法條文「限制」和「剝奪」的差異
當然可以說法律用詞就是這樣咬文嚼字
但看看現行刑事訴訟法依然各種文字漏洞,導致要大量實務見解補充
又怎麼可以相信當年軍閥混戰時期的代議士有水準到用詞精確
況且在那時期,歐美也根本沒有什麼廢死觀,
哇靠,
連總統都選不好的民代能超越時代想到廢死,真的說沒硬拗也是神奇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4-04-24 00:48:00
再忍個幾年就能享受最先進的刑法了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4-04-24 00:53:00
歷史解釋不重要阿 誰管你古代代議士想什麼更何況這些代議士比現代大法官還要沒有民主正當性現在早就是文義、目的、體系解釋三刀流的時代了我是支持死刑的喇 但我必須承認 現代憲法的解釋本來就應該導向廢死 除非修憲改成日本的寫法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24-04-24 01:01:00
修憲超困難啊,總不能因為沒水準的代議士寫了爛文字,就照單全收況且憲23是只說除非....否則不可限制,換言之,它也沒禁止違反除外條款者可以被剝奪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4-24 01:05:00
日本是怎麼寫啊?直接寫可以死刑嗎?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24-04-24 01:05:00
據說是寫「剝奪」而非「限制」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4-04-24 01:11:00
何人も、法律の定める手続によらなければ、その生命若しくは自由を奪はれ、又はその他の刑罰を科せられない。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4-24 01:15:00
不過你島憲法大概不會有人去改這個吧?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4-04-24 01:15:00
如果這次宣告違憲的話 可能有機會上演而且民意還80% 穩的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4-04-24 01:19:00
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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