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女下樓取餐!遭強抱「嘴對嘴舌吻1分鐘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4-03-30 11:20:45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劉人豪
3.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下樓取餐!遭強抱「嘴對嘴舌吻1分鐘」 新北色保全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社區保全,趁未滿14歲的少女下樓取外送餐點時,強行抱住她後並嘴對嘴親吻1分鐘多,少女回家跟父親哭訴後報警,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3年10月。
判決書指出,張男為新北市某社區保全人員,2023年2月9日凌晨,見未滿14歲少女下樓領取外送餐點,先以言語假借關心,再趁少女不及抗拒之際,以雙手觸摸少女左手,並反覆來回撫摸,還詢問其會不會冷,少女打算離開時,又以搭肩方式隨少女前往電梯處,見電梯處並無其他住戶,且為監視器之死角,強行抱住少女以嘴對嘴方式強行親吻。
少女指出,她走到電梯口準備上樓回家,張男就尾隨她,並拉她去監視器拍不到的地方,抱她抱很久,還伸舌頭出來強吻,她沒有張嘴,且想要掙脫,但張男又把她拉回來強吻,親了大概1分鐘多,她回家後立刻跟爸爸說後就去報警。
張男矢口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辯稱只有在電梯前親少女臉頰,並未親少女嘴巴,不算是強制猥褻。
法院勘驗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少女進電梯後在擦嘴巴,是因為張男強吻,少女覺得很髒、很害怕,且在電梯裡面就哭了,並拉了一下微歪的衣領等,顯見案發當時確有遭張男強抱及強吻嘴巴等情形。
法院審酌,張男身為社區保全人員,對於社區住戶少女強制猥褻,造成少女身心遭受重創,雖曾一度坦承全部犯行,然於審理時則否認強制猥褻,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30/2710062.htm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24-03-30 11:22:00
老變態
作者: paul1951 (paul)   2024-03-30 11:26:00
比撞死人還重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4-03-30 11:40:00
作者: ken1990710 (沙茶花養的飼育員)   2024-03-30 12:05:00
天啊根本就是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