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罪嫌不足》詐團暴力化 7成被告不起訴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4-03-04 10:25:14
: 推 shinjangli: 前篇不是在講妨礙自由嗎?還是交出帳戶=妨礙自由?
算是一種進化吧?
幾年前常開的是交出帳戶之後覺得怪怪的就去停掉自己交出的帳戶,這樣詐欺集團的騙來
的錢就會卡在帳戶裡面領不出來,或者是抓好時間提領出來之後再停造成黑吃黑
詐欺集團也不笨,後面就變成不但要你的帳戶跟銀行卡,還要避免你人在外面有小動作,
就乾脆也把提供帳戶的人押起來,好一點的會等到你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就放你出去,狠
一點的就把你囚禁起來虐你虐到你願意跟他們同流合汙,當他們的打手或白手套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29356
這一件的死者就是不願意合作被打死,被告其中幾個就是我上面說的被害人變殺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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