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F16V》 之銘言:
: 女大生打工跨坐老闆大腿任揉胸!闆娘怒控「小三」求償70萬 畫面曝光傻眼了
: 法官因此認為小芳其實是受害者,並在判決中引用國際知名精神治療師Beverly Engel所
: 說:「私下講述被性騷擾和性侵,可能是一種羞辱性的經歷,更不用說公開講述了。」法
: 官認為這句話說明打工的小芳處於權力從屬關係之下,為何在老闆郭男對她追求、觸摸2
: 個月後,才決定把事情告訴郭妻,並向同事求助,不能因為她一度隱忍郭男騷擾,就認定
: 她是介入家庭的小三,因此一審判決小芳免賠。可上訴。
是說法院都一審判決女的是被性騷擾了
記者還可以把標題寫的女的像是出來賣一樣
我如果是那個被性騷的看到記者這樣寫應該氣死ㄌ
不過台灣記者就這德性 大家也習慣了 口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