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Victoryking (蓮蓮搖了我吧)》 之銘言:
: 那你已經嚴重侵害個人的選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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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親結婚始終會是少數 就跟同性戀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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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的影響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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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的一個先天殘障人士 你能禁止他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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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能會把他的殘障遺傳給小孩 那你可以禁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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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為什麼會想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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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是增加社會負擔 生出來的小孩沒辦法進工廠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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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需要健康的身體才能蓋橋鋪路建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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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殘障是不正常的人 我們不歡迎殘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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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生出殘障的概率仍然很低 但只要增加概率就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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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殘障就是罪大惡極 這個社會不歡迎你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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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時候看到小孩會想
如果我某天養一養 不想要養了可以丟給國家請他幫忙處理嗎
這感覺好像很容易被抨擊
可是如果是有缺陷的呢 後天才有的之類的
有些人的養育能力不一定有辦法處理吧
他生了他就一定得一直負責對方的生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