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wu10200512 (廷廷)》 之銘言:
: : Sent from JPTT on my Vivo V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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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不論送給你的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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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商要多低才會把別人送的東西拿去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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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p20031219: 為啥 又還不是老爸 送你的禮物就是給你處理了 10/30 17:36
: → rp20031219: 想賣就賣啊 10/30 17:36
你完全有資格賣啊
但前提是 你沒有想要經營跟對方的關係 並且這個舉動也有可能會影響到你媽跟自己的關係
畢竟送禮者是對你媽重要的人
這手機雖然也不便宜 賣了是能有不少錢
但禮輕情意重 我是覺得對方這個善意關懷的舉動還蠻值得珍惜的啦
如果真的蠻討厭對方的才有可能賣掉吧
不過那是你的手機又不是我的 自己開心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呀 能負擔後果(第二段)就好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