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llande (早坂同學想談戀愛)》之銘言:
: https://youtu.be/XqadcMMTZns
: 如果房客不交租金
: 可以向法院交錢 申請警察驅逐服務
: 168鎂總共來了4個警察
: 這個人有說好險他是在德州不是加州
: 德州不愧是地主派大本營
: 台灣鴿子就不會管房客欺壓房東的事==
但是人家地主也沒有逼著路人一定要租吧?
人家是資本自由市場,
租金多少一開始講好契約打好就定了,
就算租高也不關任何人的事。
而且在國外當屋主其實是很虧的事,
除非契約有另外定立,
設備壞了都是由屋主負責修好,
費用也是由屋主先負擔支出,
和台灣完全就不同。
在國外租房子這件事,
有些部分人的意思,
是「委託他人代為管理維護房屋狀況」。
反觀台灣,
幾乎九成九的房東都是為了要圖利,
租屋的意思也是為了
「無法實現資本利得的套利,那就用來創造被動收入」
其實台灣也有強制遷出的情事,
只是要跑很多行政程序就是了,
去google一下蘇大媽新聞就知道了...
p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