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l00011799z》 之銘言:
: : 4.
: : [請勿使用多個帳號投票,]
: : 訓示規定
: : 只有告誡效果
: : 沒有寫使用多個帳號投票會有什麼效力
: : [,有相同ip投票者,全部票數不算,各帳號分別水桶一周]。
: : 效力規定
: : 用相同ip投票,票數不算+水桶
: : 很簡單吧
: 這規定是上次選舉簡章複製來的
: 有人要開分身投票我也沒辦法
: 規則就這樣捏
: ==
這什麼狗屎回覆
上次簡章是上次
這次是這次
既然要沿用上次那你就要當作是自己提出來的負責任
而不是一副(啊前人就這樣做我就照著做而已捏)的感覺
上次我也有抓擺明是分身但不同ip投票的情形
但宗翰也沒說什麼「有人開分身我也沒辦法 規則就這樣==」的屁話
他很明顯就是不同ip就當不同帳號看待
要馬你就說明白 只看不同ip
規章的多帳號也是侷限同ip的情況
不然就是說未經帳號部認定無法判定是分身 所以投票照算
或乾脆承認那句多帳號就寫爽的
自己就偷懶沿用 沒去想那個有沒有實際效力
主要還是看ip
而不是講這種模稜兩可的話
好像兩手一攤 前朝遺毒 不然你要怎樣
你現在是板主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