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3-02-22 00:35:51其實我之前有說過
修改一些規定只是在保護板主而已
反正文責自負 我相信也不會有人真的願意替各位背書= =
就綜合之前講的
1.行為人的言論責任
2.管理人的管理責任
(下略一千字)
每個月辛苦工作才領33K 不是什麼高層啦
反正出事被告的84我 現在換我當樂子人-.-
※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我很好奇你板想要怎樣的交流:
: 1.卑躬屈膝,把你板當大爺好好伺候
: 2.都不講,直接退試閱或是關板
: 3.先來打聲招呼,之後有甚麼可以慢慢討論
: 選3的每個都被噴走了
: 看來不是1就是2
: 對啊
: ※ 引述《rp20031219 (Rp)》之銘言
: : 邊版越來越多高層來耍了
: : 每個進來都一副老子來統治、老子來管刁民一樣
: : 幹 真是好可怕
: : 不知道現實上是哪裡的高官核心
: : 開口閉口開會問問看、整個板退試閱的
: : 感覺快要有駐板記者了
: : 到時候三立什麼的
: : 估計就會報導馬來人誤桶人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