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yolane (沒有人啦)》之銘言:
: 我聽說現在的消防法規
: 如果大樓起火
: 只要上下兩層的警報響就好了
: 這是真的嗎
對一半
法規是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鳴動方式,建築物在五樓以上,且總樓地板面積在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依下列規定:
一、起火層為地上二層以上時,限該樓層與其直上二層及其直下層鳴動。
二、起火層為地面層時,限該樓層與其直上層及地下層各層鳴動。
三、起火層為地下層時,限地面層及地下層各層鳴動。
四、前三款之鳴動於十分鐘內或受信總機再接受火災信號時,應立即全區鳴動。
很好推敲
一個樓層起火觸動
上下層會連動
然後十分鐘之內應該要啟動全區警報
但這法條是二十年前的產物了
現在的先進消防總機
只要一個小偵測器壞掉
可能整層樓都會開始響
所以你嫌鄰居太吵的話
你可以一直去大樓的偵測器燒煙
讓大家一起被吵
但你會被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