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 sole772pk37 : 可以用憲法嗎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2-12-11 19:28:20
※ 引述《an94mod0 (灯露家的小蠟燭)》之銘言
: 未來的大法官您好
: 請問18歲投票
: 到底是寫在憲法裡還是寫在選罷法裡
謝邀
憲法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憲法第17條規定 人民有 1.選舉 2.罷免 3.創制 4.複決 的權利
憲法 第 130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
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憲法第130條規定 20歲才有選舉權
那罷免創制複決權要幾歲才有 憲法沒寫
憲法沒寫就立法委員自己立法決定
那公投是什麼權 公投是創制、複決權
所以幾歲可以公投 只要法律規定就好 因為憲法沒規定
憲法只有規定選舉權是要20歲才有
18歲能投的是公投 規定在公民投票法裡面
20歲才有選舉的權利 規定在憲法裡面
這次修憲要改的是 把憲法裡面20歲才有的選舉權改成18歲
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
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
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那能夠投修憲複決的人是誰 憲法增修條文寫
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意思就是有選舉權的人才能參加修憲公投 =20歲
懶人包
公投:憲法沒規定創制複決權的年齡 法律規定18歲
選舉:憲法規定20歲 法律不能修成18歲 會牴觸憲法無效
修憲複決: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選舉權的人才能投 選舉權=20歲
: 為什麼公投前兩黨一直說要修憲才能18歲投票
因為選舉權憲法規定是20歲才有
要讓20歲以下的人能夠投票 就要修改憲法
直接立法把選舉權降到18歲 就跟憲法規定的不一樣了
憲法規定20 法律規定18 可能有牴觸憲法的問題
牴觸憲法的法律無效
然後這次這個不是公投 是修改中華民國憲法
: 公投結果沒過,又跳出來說其實不用修憲也可以18歲投票
這個就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
已經變成學理討論了
簡單講就是看你要怎麼解釋憲法第130條
憲法保障人民選舉權 只要滿20歲就有選舉權
所以不能夠法律跑去規定變成30歲才有選舉權
這樣就牴觸憲法規定了 憲法說20 你限縮成30 剝奪憲法保障的選舉權
那如果是從20放開變成18呢
用法律做比憲法更寬鬆的規定 OK嗎
因為20變18 其實沒有剝奪到誰的選舉權
還讓更多人享有選舉權 那這樣立法下修到18 算是牴觸憲法嗎
這個東西就是學理討論了
反正憲法就是規定20歲才有選舉權 對ㄚ
: 所以那個公投是投好玩的嗎?
: 花納稅錢做民調?
如果民進黨尊重修憲複決 那就不算投好玩的
如果民進黨用我上面那些學理的東西直接立法把選舉權降到18歲
那就是投好玩的
你就能自己修法改 那你修憲修個屁
對ㄚ
作者: ririoshi (角落住民)   2022-12-11 1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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