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頂太綠!男赴陸奮力工作養家 妻卻跟女閨蜜「

作者: saturday5566 (星期六56)   2022-10-23 13:14:24
頭頂太綠!男赴陸奮力工作養家 妻卻跟女閨蜜「床上忙碌」
06:00 2022/10/22
中時新聞網
蘇育宣
一名人夫赴陸工作養家,卻發現妻子出軌閨蜜。(示意圖/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人夫婚後赴陸工作,每月支付妻子8萬元生活費,去年間人夫將母親接回與妻同住
,同時裝設監視器方便觀察狀況,豈料竟意外目睹妻子在家中與另名女子接吻及愛撫,憤而
將2人告上法院求償。苗栗地院審理時,2人辯稱彼此為無話不談的閨蜜,女性朋友都這樣互
動,但不被採信,遭判須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主張,與妻子阿花(化名)自2015年結婚至今,婚後原本同住於苗栗,後
來他因為工作長期待在大陸,每月仍會給予妻子8萬元生活費,並於2021年間將母親接來苗
栗家同住,同時在房內裝設監視器方便觀察母親狀況。
男子表示,未料,去年10月他與幼子視訊時,幼子稱近期常有「叔叔」來家中與阿花一起睡
覺,他後來抽空看監視器,竟發現阿花與1名女子同時返家,2人還會在家中親吻、擁抱與愛
撫,連他車子上的行車紀錄器都錄下2人聊床事,認為此行為明顯侵害他的配偶權,故要求2
人連帶給付100萬元賠償金。
對此,阿花與該名女子辯稱,2人透過網路遊戲認識,是無話不談的閨蜜,女閨蜜只是來協
助阿花照顧婆婆,雖監視器畫面拍到2人互動親密,但我國女性好友間的肢體接觸本就親密
,包括牽手、擁抱、親吻甚至互抓胸部等,都是社會常態,強調2人僅是同性好友。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經審酌社會常情,不論男性、女性間的同性普通好友,都沒有親密與露
骨言行的社交習慣,阿花與閨蜜的互動,依一般正常智識能力之人,皆能辨認言行已經超越
正當社交禮儀,況且同性間本得自由戀愛,我國憲法也保障同性婚姻自由,但2人卻以同性
為由,企圖掩蓋情侶的事實,實在不當。酌情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022000021-260402
作者: v03516020 (露露貝爾)   2021-10-23 13:14:00
第三篇了
作者: MikuLover (愛ミク的人)   2021-10-23 13:14:00
臭蕾絲邊臭鮑+臭鮑 比甲甲更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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