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你娘在八卦看到
有人推文底下一個在護航
台灣比美國警察素質好
對於條例修改怎樣我是沒有研究
只是知道警察用槍好像更大膽了
殺警案後,迅速地修法感覺真的超快的,
但是現在感覺蠻可怕的
感覺警察,會隨便開槍了
而且無腦護航警察的人還是很多
作者:
wetrest (非牛頭馬臉)
2022-10-01 06:34:00你不犯法,怕什麼警察還是你是通緝犯?你反對的立場是什麼,看不出來?
作者:
Batato (Batato)
2022-10-01 07:01:00不要犯法就好 這說法跟國安法不是一樣
作者:
Batato (Batato)
2022-10-01 07:05:00電擊槍到底有沒有用或橡膠彈之類的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2-10-01 07:13:00對 你不要是被針對的 就不會有事了 (?)三重那個不知道是什麼過節但是即使被爆料也是不合比例的懲處至今好像就這麼算了 沒人追究嗎?按那誤打程度跟不合程序的查緝 ...那被害人應該要好好請求一筆金錢賠償
作者:
Batato (Batato)
2022-10-01 07:23:00不一定要追究,就是怕追究才不敢用電擊但致命性武器本來就要盡量避免那個傷害性太大
作者:
kitune (狐)
2022-10-01 08:27:00兩蔣時代沒有限制 警槍也是裝飾用 台灣沒美國那麼剽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