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取暖] 我很討厭一個人

作者: Jimwater (Jimwater)   2022-09-30 08:33:47
※ 引述《scps920113》之銘言
: 我很討厭99鳥 打從心底厭惡的那種
: 這是我這輩子最後悔認識的一個人
: 希望能把他從我的人生與記憶裡移除
: 但逛你版偶爾還是會看到關於他的推文 或者發言
: 這讓我嚴重反胃想吐 引起身心不適
: 有能力的話肯定買兇宰了他
: 至於為什麼去問溫莎
: 500P*n把他黑了
: 若特定到他本人並且斷了他性命
: 我把我銀行帳戶加所有可動資產給你
估狗了一下,
不符合
刑法第271條(殺人罪)
刑法第29條(教唆犯罪)
頂多只有
刑法153條(煽惑他人犯罪)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
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被判刑大概率會緩刑繳個罰金就沒事惹
順便提一下,這種都非告訴乃論,
也不一定要人提告,
看檢察官有沒有逛到想辦而已
作者: Jie0724 (維尼愛吃包子)   2022-09-30 08:35:00
:00000000
作者: CultClassic (邪典)   2022-09-30 08:38:00
精障=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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