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小28歲女友更衣如廁沐浴1年多 男認錯辯:供自已欣賞
張姓男子4年前與相差28歲小女友同居,為滿足個人私慾,不僅趁女友熟睡時偷拍私密部
位,還暗中在住處客廳及廁所裝監視器,將小女友更衣、如廁、沐浴影片存檔在電腦主機
裡,女友前年使用張男電腦時驚見自已竟是影片女主角,氣憤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
少年意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北市張姓男子(46歲)於2018年6月交往相差28歲的小女友並同居,為滿足
個人私慾,趁女友熟睡而不能抗拒之際,多次以手機偷拍猥褻其隱私部位影片,更在客廳
及廁所內裝設監視錄影器,拍攝女友裸露胸部、臀部及生殖器的換穿衣服、如廁、沐浴影
片,並儲存於個人電腦硬碟和隨身碟內。
男的46
減28
女的18
大學生年紀
厲害了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