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am276 ('_')
2022-01-11 15:50:35※ 引述《Victoryking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之銘言:
: 所以我是覺得,作文老師不用那麼鑽牛角尖
: 如果沒辦法接受店家的規則,其實直接離開就好了
: 店家也已經明確解釋規則了,沒道理所有人都要因為你改變規定
: 當然店家也是有點笨笨的,人家點1000多,又不是100多,沒必要這樣翻臉,通融一下也不
: 是不行
: 對ㄚ
: 幹嘛跟錢過不去
:
其實就雙方對低消的概念不同而已
像是今天我去加密幣餐廳吃飯
店家說低消100u(1u = 1美金)或等值比特幣/乙太幣
只要是加密幣就好
但我說我直接給100鎂也是100u
可是100鎂就不是加密幣 店家想收加密幣
所以店家不開心
但在作家的角度 他覺得100u=100鎂
為什麼分這麼細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