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
那個人寫什麼我不知道
但是亂寫一堆東西
被抓或是引起網路上反感
是誰的問題?
你可以說「我寫我的 干你們屁事啊?不喜歡
不要看就好了啊」
也是 他又沒侵犯任何人的權益 是吧?(從生命權 名譽權 財產權 人格權 直到憲法第
23條什麼的概括權益)
應該來講是這樣沒錯 而且他所發布的幻想文
被寫出來的即使是小孩子頂多只是個虛構人物
既然是「虛構」的人
自然更沒有上面提到的各種權利啊
那哪來的侵害呢?
幹 可是他還是被抓了
你們也都會認為
他被抓也是合理的事
幹 那就代表 他網路上看上來寫著讓自己爽的東西
的確有 什麼地方 影響到別人了嘛
姑且不論 值不值得被警察叫來問話
但寫在網路上的東西 內容即使主觀沒有
要影響別人 但實際上
影響到別人了
是有這回事
所以我無論何時
都不會相信 有些人說 我在靠北自己的誰誰誰、
我在說我自己的什麼什麼什麼 干你屁事!?
這種論調
正確版應該是『網路上你發布一個公開的言論
代表會有不特定的人看見 所以基於這點
因此 你的文字就不是對他人完全沒作用
既然對他人有作用 就不是干別人屁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