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覺得他發文白目
是真精障啦
你各位回跑來邊版這個鬼地方
都是你各位心底深處有一顆想戳人的心啦
如果你是真的純粹因為這裡討論Vtuber比西洽熱烈才入坑邊版
我建議你離開
你會以正常人的觀點強壓在邊版人身上
網路上開戳有什麼錯
不要違法就好了啊
就算被提告
只要不起訴就好啦
對ㄚ
作者:
LabMumi (實驗室姆咪)
2020-11-05 19:37:00==
作者:
kitune (狐)
2021-11-05 19:38:00哲維 我的英雄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21-11-05 19:38:00之前被告兩次,開庭都沒去也都沒事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21-11-05 19:39:00從此之後不再相信網路上嗆告的惹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21-11-05 19:40:00是這樣喔?ptt各板(除了查買手機)不是休息時、很累時看的板嗎?這裡原來是戳人的地方?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21-11-05 19:40:00我是真的有被告,書記官還啥的摳我去開庭,阿就真的爆幹遠就沒去惹
作者:
cloud654 (cloud)
2021-11-05 19:40:00你好爛 還會被告
作者:
LGBTQ (LGBTQ)
2021-11-05 19:40:00又不是郭董請大律師告酸民 一般人哪告的動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21-11-05 19:41:00第一次還在那邊受驚害怕想弄什麼在籍地開庭的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21-11-05 19:42:00第二次我就直接無視惹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21-11-05 19:43:00你覺得小事就不用鳥啊= =反正我4不會在網路上幹別人娘這種的,就一直戳而已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21-11-05 19:44:00後來覺得鯊鯊可愛、miko醬也是。這裡沒有常戳人吧?有,不也是有些誤會造成的嗎?我看大家不是蠻和樂的嗎?
說不起訴 可惡 我就想看對方長啥樣子說我被告的時候 對方也沒有來 我就想看對方樣子的說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21-11-05 19:46:00我的意思就4這樣,不要太直接幹人老木,戳對方在意的痛處比較有用又難告
作者:
ALEX492 (ALEX)
2021-11-05 19:48:0084啊 想說就得被戰 啊我又沒戳他是他先來戳窩想戰我的R而且其實我也沒很用力戳過人吧 我大部分都是在戳自己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21-11-05 19:50:00現在有黑單這麼方便 何必呢 讓我終於懂是在講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