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pache (阿帕契)
2021-10-27 15:36:15是不是應該搞個
直接國會解散權
不然整天搞罷免投票 累死了 一次全部重選
而且照現行體制 不信任案根本不可能成功ㄚ
對ㄚ==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20-10-27 15:36:00總統還是內閣好像可以,忘了~我又不是讀這個
作者:
Apache (阿帕契)
2021-10-27 15:37:00台灣沒有這權力 唯一方案是內閣不信任案通過後被動解散一般是內閣制國家才能主動解散
作者:
Apache (阿帕契)
2021-10-27 15:39:00其實也還好 幾十年一次
作者:
Apache (阿帕契)
2021-10-27 15:40:00根本原因是自民黨其實不像個黨 派系很多
沒有幾十年喔 日本2000後就8次了安倍也解散兩次
作者:
Apache (阿帕契)
2021-10-27 16:08:00應該說被動解散 主動解散很頻繁
不信任案就具文而已過了只是內閣總辭 總統一樣在那邊 而且行政院長任命拳都在總統手上最主要還是不信任案的法理是基於內閣國會緊密連結因為內閣都是國會議員出任 議員不信任就能直接推翻
憲法:我國是內閣制 憲法增修條文:我國是雙首長制實際上:總統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