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bMumi (實驗室姆咪)
2021-09-06 09:28:14姆咪
本姆咪剛剛休息研讀馬來文
其中一句如下
私は自由心証主義か貫くしない。
https://i.imgur.com/FruYfYK.jpg
姆咪東南亞糞島學店畢業N87
中文日文英文馬來文都不太好
先推估這句的意思是「我不用自由心證」
ㄚ根據司法院的裁判書用語辭典
民事:
法官根據審理中所出現的當事人辯論旨趣及調查證據結果,在不受非法外力干擾下,依自
由意志形成確信,以判斷事實真偽。
刑事:
自由心證是指法院對於證據的證明程度,有自由判斷之權,即證據之取捨及證明力的強弱
,由法院自由認定之,是法律賦予法官判斷證據與事實間的可信度高低之權力。「自由」
,是指法官不受詐欺、脅迫或賄賂等非法外力干擾,擁有自主判斷的能力;而「心證」,
是指法官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後,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真偽」的過
程。所以自由心證,並非恣意妄為,而是必須依法為之,並非法官愛怎麼判就怎麼判的意
思。
姆咪看起來是
法官在不受威脅利誘的條件下
法官有權力利用理論及經驗法則決定證據是否有效
那 馬來人不用自由心證
要怎麼判斷證據是否有效?
看風向嗎?
有沒有法律系大師能跟姆咪解釋解釋法官不用自由心證會變怎樣
姆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