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8-18 13:00:26※ 引述《sirene (サイレン)》之銘言:
: 剛剛逛到某個版啦
: 發現馬來人的文章後面都標註了(本文廢棄)
: 請問是什麼流行的標題嗎?
: 廢棄幹嘛不刪文就好
在法院上訴階段中,尤其是最高法院
如果程序或原判決上有不適當的地方、需要更正者,通常法官在判決書上會寫明「原判決
廢棄,發回……(略)」
以表示原本的內容無效。
而如果直接刪除的話,後來的板友可能會不知道先前的討論過程
且加上球球有回文,如果我貿然刪除,恐怕他會有一頭霧水之感
讓各位都能知道來龍去脈,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