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 民訴大師請進

作者: MosDonalds (摩斯當勞)   2021-07-11 22:22:04
我一直有個問題
預備合併
先位之訴有理由,後位就88
先位之訴無理由,那麼後位就上場
這個制度的意義
不就是讓人有個備胎ㄇ
才能紛爭解決一回性
那為什麼有題目會出
甲一審先位無理由 ,後位有理由
甲針對先位上訴
啊後訴有理由
啊不就有理由勝訴了
為啥還要針對先位上訴?
我是哪邊觀念有盲點嗎
求解
雖然這不影響寫題目解題之類的
但我還是很好奇這樣意義在哪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0-07-11 22:22:00
看成民度大師
作者: zMidTwo5566 (z中二王)   2020-07-11 22:22:00
樂芙不知道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21-07-11 22:32:00
先位可能對他比較有利阿 備位就保險用ㄉ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21-07-11 22:32:00
有理由等於勝訴?
作者: PyTorch (屁眼火炬)   2021-07-11 22:46:00
旋風你這樣是讀不了民訴的我認識一個民宿大師 他都早上起來跑步他跟我們說 一床棉被之不治 何以天下國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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