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爽公民被引渡至美國 北韓怒與馬來西亞斷交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03-19 14:01:27
※ 引述《KumaKumaKu (Ma)》之銘言:
: 北韓19日發表聲明,聲稱馬來西亞將一名北韓公民引渡到美國,決定和馬來西亞斷交,並稱
: 馬來西亞犯下「不可原諒的罪行」。
: 據《朝中社》報導,北韓外務省指出「馬來西亞當局17日將我國的無辜公民當成『罪犯』並
: 最終強制引渡給美國,我們宣布與實施特大型敵對行為的馬來西亞斷絕外交關係」。
: 外務省強調該公民是「多年以來在新加坡從事合法的對外貿易活動的工作人員」,指控他參
: 與「非法洗錢」是毫無根據的捏造、完全是陰謀,並強調「即刻起,對雙方關係帶來的所有
: 後果全都該由馬來西亞當局負責,此次事件的幕後黑手及主謀美國也將付出相應的代價」。
: 據南韓《韓聯社》報導,馬來西亞引渡至美國的北韓公民為56歲男子文哲明(音譯)。美國
: 聯邦調查局(FBI)指出,他涉嫌將酒、手錶等奢侈品運至北韓,並經營空殼公司洗錢,違
: 反對北韓經濟制裁,因此請求馬國政府協助引渡。
: 對此,文哲明否認罪名並提出上訴,但於本月月初遭駁回,且馬來西亞法院早在2019年12月
: 便同意引渡。
: 馬來西亞與北韓於1973年6月30日正式建交,並於2003年互設大使館,馬來西亞也在2009年
: 成為首個北韓免簽的國家。
: 金小胖震怒
北韓公民在馬來西亞把奢侈品運到北韓
然後美國要求引渡
可是北韓人會反對對北韓經濟制裁不是很正常嗎
這種引渡方法怎麼感覺跟中國沒兩樣
還是說真的可以這樣引渡
有沒有國際法大師要說明一下
獎勵500P
作者: ILoveElsa (S級18位 梓喵醬油瓶)   2021-03-19 14:03:00
法律大師馬來人要複製貼上了
作者: Megacolon (外物侵入造成巨結腸症)   2021-03-19 14:04:00
震驚金三胖==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03-19 14:04:00
好 前提是他能用我看得懂的方式說明 就給500p
作者: jimmy0316 (超級初新者)   2021-03-19 14:08:00
我要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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