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20-10-23 17:30:40※ 引述《plzza0cats (9歲幼女管管)》之銘言:
: ※ 引述 《Jimmy030489 (原來暱稱在這邊改= =)》 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7DfSDtZ.jpg
: : 這句話可以用4-5違規再送水桶嗎@@?
: : 用詞幹嘛這麼激烈呢
: : 被桶了只能窩在BM裡
: 不行
: 無法認定他講誰
: 如果版皇裁定
: 之後檢舉人拿這個當標準會一堆4_5
皇城標準真詭異
以前罵沒有特定對象的支那人就吃桶 現在沒事
支那人都比台灣人有人權 唉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