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邊緣] 我下禮拜要離職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0-03-26 15:07:01
這篇是給果凍魚的
很抱歉 做了太樂觀的判斷
因為我沒有考慮到你還在試用期
(下面是給大家的)
一般台灣公司不論大小
都是"收人容易 趕人難"
真的很難因為魚在這裡分享的事情
而把人請走 這是很困難的
(鴻海這種應該是比較特別的)
有出社會的大概都能明白
為什麼那(些)傢伙明明就是個廢物累贅
公司還不把他炒掉
因為很麻煩
但是只有一種情節是例外
試用期三個月
試用期結束是公司唯一一個
可以輕易把人請走的辦法
所以給大家一個忠告
不管怎樣 試用期結束之前一定要安分點
當然也不是說試用期一過就可以馬上爆發
就 循序漸進式的嶄露真面目
然後在不會被資遣的前提下 挑戰極限(?
== 反正在這個案例中我就是個錯估的幹話仔
== 所以接下來想跟魚說的話 魚也可以不要聽
== 因為是我幹話在先 我的錯
在遇到跨單位不平等的狀態時
人生地不熟的狀態下
請盡量要從自身所在組織循序往上談
除非你是空降經理甚至處長
不然有些事情交給你上面的人去處理就好
你的文章我其實不會全看
因為這有時候對我來說太過耀眼
而你遇到的狀況
資訊不明的情形下
在處裡PM這件事情上 細節不明
我僅能猜測是你的主管認為你越矩了他
他可能有因此吃了苦頭
少加班到11點這些東西說穿了只是幹話 附帶提的
如果是真的 那表示文化不合
但是這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在試用期還沒結束之前
都未曾跟你提過半次他覺得你加班太少不夠積極
一般的主管 對下屬這樣的行為不滿
一定會至少把下屬找來談 至少兩次 以上
但這種事情發生在你身上 我認為你會來說
不然就是我錯過了
所以我認為你失敗的理由不是因為能力不夠
也不是因為加班太少 這些都是幹話
我認為是你在人際關係處裡上還不夠圓滑所致
如果真的未曾找你談過上班態度
然後就用上班態度把你刷掉 而且這還不是藉口
那這是這個部門的問題
所以這只會是藉口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9-03-26 15:07:00
別自已離職,才可以領失業跟資譴
作者: rockyao   2020-03-26 15:08:00
講的很好
作者: kaeun421 (newkakaeun)   2020-03-26 15:08:00
受教
作者: rockyao   2020-03-26 15:09:00
你東西做的出來 5點走都行 你主管沒了解狀況也要負責齁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20-03-26 15:11:00
魚不是在台gg上班..三個月啥都懂不了也能趕人喔Zzz
作者: rockyao   2020-03-26 15:11:00
我朋友說GG算是可以不用動腦的公司惹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20-03-26 15:12:00
還是特大哥厲害 處事圓滑好重要好重要
作者: moonoftree (月之樹)   2020-03-26 15:25:00
謝謝瓦特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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