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檢舉方沒有錯
只是既然是非當事人檢舉
那就變成說要看當事人是否同意
板主私自判定是具備風險的
其實即便是當事人檢舉
被檢舉者解釋之後 當事人也不是百分百不會接受
這就是現在皇城的機制
上面我應該BM板都有說過類似的
主要是現在這個改法提案
我不知道 不管是藏字還是公開准許
我昨天問過 到底是怎樣的人 才會在一般發文的時候
特地公告大家說 ㄟ 可以來連推喔
發文被大家推 甚至連推 可能是很愉快的事情
但是如果我藏字 甚至公開准許
這不是超級奇怪的嗎?
要是讓人覺得"怎麼有那麼不要臉的人"怎麼辦?
再來就是 藏字找出來 板主就要接受嗎?
並沒有這回事吧?
這就是我對這提案很不爽的地方啊
"你可以公開准許阿"
這不是公開羞恥PLAY嗎? 不是每個人都敢阿
規則可以定 但是這顯然的反人性阿
那就只是為了定而定的規則而已 實質上的禁止
你真正想防範的反而是防範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