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判錯了吧?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9-10-11 17:35:18
※ 引述《pp1877 (低調之神)》之銘言:
: ※ 引述《qxxrbull (qxxrbull)》之銘言:
: : 以前絲襪怎麼亂搞皇城
: : 皇城都沒消失了
: : 你怎麼覺得還輪得到我們三個把皇城搞垮呢XD
: :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7:36:00
我覺得我有在阻止,可是有些人看不懂一直扯我後腿也沒轍~另外1/3那個,我只能說為什麼偏偏要去戳到1/3邊我搞不懂。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9-10-11 17:38:00
那推文我也有參一咖 既然有洞,就會有有心人士鑽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7:40:00
我只覺得洞三小,上次那群五等分接龍就該直接去抓了啦...有種就鬧大看看,以後搞不好連1/3都沒有,該低調不低調= =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9-10-11 17:42:00
這樣說好了 要是1/3是為了善意保護版眾不小心違(刑)法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7:42:00
到底是誰在找誰麻煩?就算你們喜歡這作品也不應該這樣啊!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9-10-11 17:43:00
實際上..不知道 是一格都不能露的話 乾脆1/3都沒有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7:43:00
就算大家都喜歡看,也不代表這可以,不是很簡單的道理嗎?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19-10-11 17:43:00
只能說鬧大了 外界也不會管是不是什麼西洽大公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7:44:00
但怎宅宅在這邊就8+9化大家都喜歡那有什麼不可以,真的???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19-10-11 17:44:00
玩爛直接像kodomo那樣大家一起掰
作者: sos976431 (sos)   2019-10-11 17:47:00
我思考一下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7:48:00
你先思考怎舉證吧?板主傳球了~雖然這球你本來就該舉的。
作者: sos976431 (sos)   2019-10-11 17:49:00
對 我在想這個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9-10-11 17:50:00
球在版主那邊 下一步應該是要判了..能夠再還給檢舉人 對被檢舉人,可能攻防不一致呢..
作者: sos976431 (sos)   2019-10-11 17:56:00
我原本以為在違規條例那邊說明的就可以當超標依據了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9-10-11 18:16:00
引戰條例也在那所以檢舉你就引戰?先去算面積吧,看積出來有沒有超過1/3吧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8:22:00
我覺得jschenlemn你先去看一下小組板吧...小心點。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19-10-11 18:29:00
??? 所以現在真的要檢舉人算面積喔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8:31:00
所以我才說有原檔案的人才知道那個面積有沒有超過1/3啊...如果被檢舉人直接證明沒有是很省事,但這對於處理原則有問題,前面他會直接自刪那應該是有超過所以就認了...這次還會另外答辯什麼其實很反常...大概這次真的很不想刪。所以瓦特也才會在他答辯完想補充那檢舉舉證是有困難的...但我講的那個問題也是被他們無視啦~是要怎舉證?板主是要怎判斷?到頭來問題根源就是為什麼偏要想辦法1/3吧...囧
作者: sos976431 (sos)   2019-10-11 18:40:00
我算是超過了阿 但我還在想怎麼舉證還是要每一頁都放上來 給大家一起數 才能證明?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8:41:00
可是他這次刻意踩在這優勢上不退讓,這也是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的規定,不像其他主觀標準,是沒啥好辯的...我看你去那邊問板主能不能發全部證明好了...但我的問題就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9-10-11 18:43:00
嗚嗚嗚嗚蒹蒹蒹(嘴巴咬竹筒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8:44:00
是這樣沒問題?不管是公開還是私發給板主都怪怪的欸...板主可以趁檢舉拿這種資源?讓他公開不會踩到組規?另外還有他可能算是累犯,而4-9一罰都是30天的重度規定,前面已經自刪兩次,這次就算真1/3他又自刪該放過?還是又*4-10要用別的方式解釋累犯?以後都能這樣刪刪刪至少三次嗎?反正他就尊重判決然後順便放個大招,看板主會不會吞囉...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9-10-11 18:55:00
嗚嗚嗚嗚 (咬竹筒)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8:57:00
但不管他怎麼說,比起他那些粉絲,我還是相信他明理人啦!
作者: sysloljs (難取)   2019-10-11 18:59:00
我記得大公對判決沒什麼意見吧 麻煩的是那些狂粉 這次下去 sos跟板主準備收騷擾信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9:05:00
真的,一下去30天,我當初也只是警告跟一週而已就那樣...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9-10-11 19:06:00
嗚嗚嗚嗚嗚 (咬竹筒興奮中)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10-11 19:07:00
但公告的埋騎沒怎樣,主要是後續我的作為讓他們難看吧...興奮三小啦幹XDDDDD話說jschenlemn你當初還把一警告一水桶看成到三個月咧= =到底是怎樣才會看成那樣,我實在無法理解中文的博大精深。
作者: fort19901011 (Fortis)   2019-12-11 19:06:00
樓下老婆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9-12-11 19:06:00
嘻嘻可惡 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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