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使用者多加注意我國保護兒少的法令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9-07-24 18:10:41
※ 引述《laptic ()》之銘言:
: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現在就是鬧上新聞了 風向不可逆 只好把人拖出去槍斃了
: : 實際上現在站方開圖王等人停權+罰單 不是因為違反性剝削
: : 而是因為圖王等人無法出示得到小孩父母拍照的證據
: : 也就是說以後大家貼小朋友的圖 沒有父母許可的證明一律停權加罰單
: :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9-07-24 18:11:00
有露內褲的圖啊 那就有涉嫌猥褻了
作者: laptic (無明)   2019-07-24 18:13:00
泳裝圖就沒想到了,看不看到私密部位更無從得知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9-07-24 18:32:00
他沒有理由保護這種人咩...而且對他來說不算會波及希洽,所以他當然會這樣弄,自己相對也安全,這很合理的啦...所以我才說因為這樣對他來說才安全咩...他根本不想以自己的權力與責任去不著痕跡處理掉,再下去他小組長可能會掉。如果是裡洽出事他可能會硬起來,這個他就不可能敢跟人碰。放心,他的話這個會找出路來不比照辦理的,你也知道為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