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使用者多加注意我國保護兒少的法令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9-07-24 14:57:29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oz5566 (夏洛克。福爾摩斯)》之銘言:
: : 沒有露點
: : 照樣吃罰單
: : 嘔嘔嘔
: 現在就是鬧上新聞了 風向不可逆 只好把人拖出去槍斃了
: 實際上現在站方開圖王等人停權+罰單 不是因為違反性剝削
: 而是因為圖王等人無法出示得到小孩父母拍照的證據
: 也就是說以後大家貼小朋友的圖 沒有父母許可的證明一律停權加罰單
: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9-07-24 15:07:00
一張有 但有其他判決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19-07-24 15:07:00
只能說明站方硬起來 因為媒體壓力需要自保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19-07-24 15:07:00
現在站方就是再這樣搞啊
作者: hollande (心愛騎士來喔)   2019-07-24 15:06:00
剛剛看了一下 圖王那張有拍到內褲
作者: wwndbk (黑人問號)   2019-07-24 15:05:00
505講的話跟共產黨87趴像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9-07-24 15:06:00
就像人家生的小孩,想怎樣對待是人家父母的權力,OK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9-07-24 15:05:00
這跟拍COS跟FB粉絲團完全沒有正相關阿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9-07-24 15:05:00
你能在這裡發文是人家給你的權利,他們隨時能收回很合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9-07-24 15:04:00
判決的關鍵是"疑似偷拍" > "無法證明非偷拍"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9-07-24 15:04:00
站方不想相信就罰啊,人家都能不讓你註冊了,這算什麼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19-07-24 15:03:00
即使出示文件 那你要怎麼證明文件上的小朋友就是圖片上的人
作者: imjungyi923 (我是小旋風)   2019-07-24 15:01:00
我這是在ㄌㄌ粉專抓的他父母自己把圖破上來還加粉專浮水印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9-07-24 15:03:00
我翻了判決 我覺得COS小血板讓人拍照或FB粉絲團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9-07-24 15:01:00
這裡是批踢踢欸,有罪推定又不會怎樣,爽就好啊
作者: imjungyi923 (我是小旋風)   2019-07-24 15:00:00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9-07-24 15:00:00
家長不一定要親生的啊,有法律效力的證明就好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19-07-24 14:59:00
怎麼申請證明 如果拎杯就家長是要怎麼證明 驗DHA嗎https://i.imgur.com/FykfDxk.jpg 像這樣 爽貼就貼是要怎麼辦 告我嗎
作者: imjungyi923 (我是小旋風)   2019-07-24 14:58:00
那從cos血小板的ㄌㄌ的FB粉專抓圖算經過家長同意嗎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9-07-24 14:58:00
應該去戶政事務所申請證明
作者: rockyao   2018-07-24 14:47:00
好那我珍藏的英國蘿莉照就不能貼了幹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8-07-24 14:49:00
沒有吧 COS血小板要怎麼上鋼到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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