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提離職
然後我現在傾向的方法是
把我做的事情都用文件寫好
留下這些文件後就拍拍屁股走人
請問交接是這個樣子就可以了嗎?
還是一定要找一個背鍋仔來把他教到懂
我才算交接完成
才可以離開這樣
還有萬一我離職到的時候
對方怎麼教都不懂
或是根本沒有人來找我交接
請問我可以直接走人嗎?
求勞基法大師開示
話說我現在一邊寫一邊想著
幹
我做的事情好像真的是有點他媽有一點多了XD
不知道下一個可憐的背鍋仔是哪個新鮮的肝
珍惜生命
遠離法人
作者:
tomuy (咖啡中毒)
2019-05-03 14:52:00都要離開沒差 份內事做好就好惹
作者:
tLuesuGi (上杉不識庵真光謙信)
2019-05-03 14:53:00要離職了喔0.0辛苦了
部門沒安排交接對象給你 就文件弄好就好你可以禮貌性的詢問一下 只是怕你會中風
作者:
tomuy (咖啡中毒)
2019-05-03 14:54:00他聽不懂關你屁事 是來上班的又不是來學習的
作者:
cloud654 (cloud)
2019-05-03 14:55:00就講解一下職位的工作內容 反正交代不清楚 他出包的時候你也不在了 也不管你的事
反正通常最後一兩周 可能會要你用投影片說明你當前的專案吧
投影片說明週會都講過了,我想來的背鍋仔應該是我團隊的吧…
因為我感覺得出來你會走都是被凹到爆炸了所以你離開的當下可能會處裡的有些極端小心為上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9-05-03 15:01:00
把頭埋進86的胸口深呼吸:)
作者:
cloud654 (cloud)
2019-05-03 15:07:00交接就是最後做個順水人情而已 說真的沒交接好也不關你的事 教育新人是公司的責任 不是提離職的人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