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9-01-22 16:54:54違反事項:
一、a.
6.鬧板(刻意討噓等)行為: 在板上製造混亂、煽動群眾等,情節重大者通知批踢踢
站方處理。
二、
d. 標題規範:
1. 所有發文皆須有標題且標題必須與內文有所連結。
2. 農場標題: 標題過度誇飾或與內文有明顯差異者。單篇文章違規時,須滿5人
檢舉始具效力(且檢舉期限為文章發出後48小時內滿5人)
判決結果:
一、a.6.鬧版 + 二、d.農場標題 = (28+7)x3 = 105 天 + 刪除文章
笑了
板主484住海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