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皇城板主進來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17-12-23 21:24:30
※ 引述《Problem001 (惡靈破殯)》之銘言:
: 這樣會被B-2-1ㄇ?
: 茲參考看板StupidClown看板第五條規定:
: 五、若文章被不同的板友噓文超過30次(純以噓文數計算,被推文的數目不得相抵)
: 累積三篇以後,第四篇起開始劣退。(原PO自己砍掉還是列入計算)
: 並且視情況水桶。
: 建議增加板規4-7-一-6規定
: 4-7-一-6
: 若文章被不同的板友噓文超過99次,被推文的數目不得相抵),並累積二篇以上者,文
: 章被砍除後仍列入計算
: 前項之規定不適用於各月份之置底閒聊文
這不就眾怒條款
我是建議你可以去參選板主的時候提出來
你提這個b-2-1我是不知道啦
但我不會去弄這條
作者: Problem001 (ID=.=)   2017-12-23 21:29:00
選板主有文章數限制,所以我大概不會去~(我才不要自找麻煩,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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