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更新)關於部落客 youtuber代購這件事

作者: wupeiyu (殺破狼)   2016-02-26 16:06:41
尊重並以原文為討論基礎,故原文保留。
今天,不論我是板友或板主,看待這件事情的角度都是一樣的,
身為板主,我必須以身作則遵從板規並且以板規為管理板務的依歸,
身為板友,我也必須遵從板規並在合於板規規範的前提下在美妝板發言。
PTT美妝板之所以還比現今多如牛毛的美妝網站更具公信力,
依靠的是在美妝板活動的各位板友遵從板規、愛護美妝板的心意與行動,
也因此,美妝板各位的發文發言當然比網路上不知真心或廣告的文章更公正透明。
美妝板是個可以累積人氣的地方,
只要遵從板規發文,產品來源沒問題,文章內容公正中肯,
很容易就能取得板友們的信任,
因為美妝板的板友絕大多數都是抱持著守護並信任美妝板的信念活動著。
同時大家也知道,一旦在美妝板累積到高度的人氣,
開始進行商業合作或者業配廣告之後,
無法再完全遵守美妝板規的板友發文頻率就會減低甚至從此消失在美妝板,
而活躍於商業部落客領域。
當然美妝板也不會有任何限制,頂多就是少了原本熱心分享的板友有點可惜,
至少多數轉為商業部落客的板友沒有再回頭將廣告業配的傷害帶入美妝板,
對於她們的發展我們也會表示祝福並重新檢視信任強度而已。
前面一堆落落長的前言,我只是想表達:
美妝板的確可以累積人氣,從美妝板累積的人氣帶有高度信任基礎,
而且,人氣真的可以吃。
===
這次的爭議其實在我擔任板主這一兩年來,
我也曾經接過幾次檢舉,包括:
「板友發文內容推薦A產品,但她本身也在代買A產品是否有爭議」
「板友發心得文或妝容文,但文章內容與從事的職業是否有爭議」
「板友曾在A牌工作,也發表過A牌文章,她在美妝板發的一般非A牌文章是否有爭議」
我了解板友們對於美妝板的用心,所以才會提出這些疑問,
在處理板務方面,我只能以板規為依據,板規沒有限制的部份我不會放大解釋。
一、在美妝板分享A產品,但在其他平台(代買板、FB、IG、網拍等)也有代買A產品,
以美妝板規二跟三來檢視的話,並沒有懲處規範,所以消極面而言沒有違反板規。
但這樣板友就會覺得沒問題嗎?
畢竟很多人信任的板友分享的產品很生火,她本身也有代買,收取代買費,
就會有營利的可能,但如上述,板規沒有明確規範,板主無法處理。
是否需要修訂板規來遏止這樣的行為?
有請板友一起討論提供建議。
站在板主管理層面的立場:我傾向不允許。
妳來美妝板分享A產品好用,
就不允許妳在任何平台代買or販賣A產品並從中營利,
因為這種行為跟板規二也是有衝突的,
當妳代買or販售妳分享的產品並能從中營利的時候,
那樣的文章是否算是廣告呢?
一旦妳有代買or販賣分享特定產品的行為,
誰知道妳的分享本意是否還只是單純分享或者想營利?
如果真心在乎自身的名譽以及美妝板,
就應該把美妝板規擺在最前面遵守這邊的規則,
而不是在灰色地帶一直踩線後才來哭訴討拍或辯解。
不想產生爭議,就不要做會產生爭議的事情。
如果真的經濟困難很需要賺錢,
那也拜託不要把賺錢的頭腦動到美妝板來,
否則這跟板友痛惡的萊X集團、數字小舖有何不同?
更何況,以本次事件為例:
該板友並非純粹「代買代購」或者「合購」
所謂「代買」指的是託買者向代買者下購買訂單,
代買者接到訂單後再購買託買物的行為,
代買者從中賺取的是代買行為的「服務費用」。
而「合購」的定義指的更是多數人合買產品,
買家群當中有一位主購負責連絡、購買、分寄等工作,
主購收取的是各項工作產生例如連絡費、油錢等,
應該由參與合購眾人共同分擔的「雜費」。
但有關注本次事件內容的板友應該知道,
該爭議板友「批/買大量現貨」並「高於買價販售」,
批/買大量產品來販售的行為,
如同批發五分埔東大門的衣服來賣,
也如同數字小舖批發各品牌彩妝保養品來賣,
這種行為的行為人不是「代買者」也不是「主購」,
而是「賣家、商家」。
賣家在美妝板發文推薦某A產品好好用,
然後再大量購買該A產品,並以高於買價販售,
請問這不是賣家營利行為嗎?
若要說賣家是在其他平台販售而非在PTT美妝板販售,
所以不算違反板規,那麼,
萊X集團是否可以來美妝板發廣告文說他們的產品好好用?
反正萊X集團沒有在PTT賣,他們在百貨公司賣。
數字小舖是否可以來美妝板發廣告文說他們的產品好棒?
反正數字小舖沒有在PTT賣,他們在網拍跟專賣店賣。
網拍各大賣家是否可以來美妝板發文推薦他們賣的產品?
反正各大賣家在網拍或FB賣,又沒有在PTT賣。
只要沒有在PTT美妝板販售,
就可以分享在其他平台販售營利的產品嗎?
那何必訂定板規二跟板規三呢?
美妝板大可開門歡迎廠商跟各大賣家來假分享真廣告。
回想過往在我還未擔任板主前,
曾有肌膚之鑰的專櫃人員,
因為在美妝板發表以肌膚之鑰產品化妝的妝容文,
就被以板規水桶了,因為視為該品牌的廣告。
當然,當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也不便多加評論,
但只是專櫃人員分享了工作品牌的彩妝文就被水桶了,
更何況是買來販售營利的「賣家板友」呢?
我想重點應該不是有沒有在PTT美妝板販售,
而是「賣家」經由在美妝板分享且累積人氣之後,
「販售她推薦的商品並藉此營利」的行為,
已經嚴重違反美妝板不得廣告不得營利的原則與規範,
因而必須討論、必須考慮增修板規予以禁止。
站在板友立場: 我傾向不允許。
我想輕鬆看單純的分享文,
不想要看文章的時候還要懷疑是否轉到購物頻道。
二、從事彩妝相關職業的板友發文的爭議問題。
我在美妝板蹲了十幾年,深知許多美妝板友都是熱愛彩妝的人,
甚至因為對彩妝的熱忱而最後選擇了走上彩妝相關行業,
不論是彩妝師、造型師或者專櫃人員等等,
在美妝板當中不乏對彩妝真心有愛的人。
轉為彩妝從業人員的板友當中,只要還在美妝板活動,
絕大多數也都遵從美妝板規,在認真避免著產生爭議的同時分享各種文章,
甚至因為變得更加專業了所以能夠提供更進階、更詳實的彩妝資訊或技巧,
對美妝板而言,彩妝從業人員只要在「不違反板規」的前提下,
一樣可以熱心分享各類型文章。
以上,這是我目前收到彩妝從業人員發文爭議的檢舉處理方式。
然而,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是最適宜的,我也希望板友可以提供建議給我。
站在板主管理層面的立場:我傾向彩妝從業人員在美妝板分享的時候,
盡可能避免透露自己的從業或職業商業行為。
事實上,我跳出來競選板主的時候,曾經去信小組長,
告知並詢問我的職業是否符合美妝板競選板主的條件,
當時小組長答覆我的信件內容大概如下:
1.不以板主身份(包含分身帳號)於您所管轄的板
有商業營利與廣告之動作
2.如果僅分享經驗,但是不做推銷之行為而進行文
章發表是可以的
3.不可以有偏袒特定廠商之行為,該板不得有任何
商業與推銷行為
4.判決公平且維持板上正常討論氣氛
以上各點包含文章內文與簽名檔
事實上,我在還是板友的時候就轉從事彩妝造型工作,
但我在發文的時候絕對只附上發文內容的網址,
文末提供的FB連結也與我的工作無關,
(針對我的工作我有其他FB頁面從未放在美妝板文章內。)
個人覺得這是我盡力做到盡可能的避嫌,
因為我不願意我任何一篇分享文章涉及我的工作色彩,
導致被板友放大檢視或質疑我的發文意圖。
有幸得到板友支持擔任板主後,
我依然維持如此這般嚴謹的態度在美妝板發言發文,
避開我的工作、避開我的職業連結,
純粹發表產品心得或妝容分享。
猶記得在某次美妝板板務爭議討論當中,
有不少板友提到根本不知道我是彩妝相關從業人員。
我想這是我盡可能想要維持的狀態,
板友可否從事彩妝相關工作?當然可以。
但在彩妝工作可能產生的利益與美妝板之間,
必須盡可能取得平衡以免被放大檢視才好,
畢竟美妝板還有一條板規五,
如之前所述,
不想引發爭議,就盡量避免可能產生爭議的事。
關於這點,板主也在努力以身作則,
希望可以跟更多擔任彩妝從業人員的板友共勉。
====
美妝板需要大家的共同維護才能持續維持公正公開中肯透明的公信力,
才能持續成為所有彩妝同好的參考指標以及資料庫,
有任何想法跟建議歡迎提出討論,
希望美妝板可以一直維持在穩定發展的狀態。
本文提出的是我身處板主跟板友的立場想法,
提出與各位板友相互討論,不代表最終決策,
希望大家能夠不吝指教給予意見,
讓美妝板務以及板主群能夠在每次的爭議當中改進不足之處。
十分感謝各位板友。
wupeiyu
※ 引述《gagichen (gagaga)》之銘言:
: 我相信本人是鄉民 也有在追蹤這篇文章
: 這篇文下面有許多推文
: 其中有位板友的推文讓我印象深刻
: 「當公眾人物爆出這種事情時 重要的是她後續處理的態度」
: 我只能說 你的後續處理讓我很失望
: 相信很多板友也是
: 這裡的板友 有很多是從你一開始在ptt po文時就跟著你到現在的...
: 或許有很多事件背後的原因是我們不知道的
: 但你可以理性發文(我也是理性發文吧~)
: 而不是態度不佳跟大家說要買便宜可以找其他代購
: 你當然可以營利 大家都要吃飯 而且你也不是在合購板
: 但許多人詬病的是明明是批來賣(?)但沒有說清楚
: 而不是直接叫大家可以直接退社或找便宜代買
: 代買代購或當主購 哪個人不是辛苦分寄的呢XD
: 另外還有一點板主提到的:
: 如果此人代購之商品為在美妝板po文中有使用到的商品
: 並從中營利也算違反板規吧?!
: 畢竟你是公眾人物
: 也希望你在"公開"的板面對此文以及推文中的疑慮做個澄清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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