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發文前請先看提問說明(1060909 更新)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10-14 23:51:45
※ [本文轉錄自 wordtell 看板 #1HnpmIcp ]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看板: wordtell
標題: [公告] 發文前請先看提問說明
時間: Mon Jun 24 02:18:47 2013
各位問卜大德請注意:
發問時請依照發文格式發問,請心誠看待您的提問並給予解測者應有的尊重,
若您希望聽取特定解測者回答,為免使解測者浪費心力,請在提問的標題後方註明清楚,
特定解測者及出測者皆不為以廣告、營利或其他利己為目的之提測或回覆,
發文務必符合站、組、版方規定,且發問與回答也請尊重各人意願隨緣而為,
相信出測者也不希望接到解測者輕率回覆的文字,麻煩請大德們配合了。
有鑑於在出測時不知要以何種文章分類做您的問題描述,
因此特別公告如下:
一、若您是問[在學期間學業問題](包括期考、研究所之前的升學考),
  那麼統稱以[學業]為分類。
二、若您是問[國家技術士考試],請自行補充以[其他-證照]為分類。
  若您是問[公職人員考試],請自行補充以[其他-公職]為分類。
  若您是問[研究所(含以上)考試],請自行補充以[其他-碩/博士]為分類。
三、若您是問[受僱於他人之工作],請以[工作]為分類。
  若您是問[自行創業之事業],請自行使用[事業]為分類。
四、若您是問[男、女、親、朋、儕之情感問題],請以[感情]為分類。
五、若您是問[失物、解籤、疾病、擇日、等等未定事項],
  請自行補充以[其他-OO]為分類。
  遺失物測字協尋的部份,請先將最後持有遺失物的印象一直回想到發現失踪的過程,
  再出字提測。
若您詢問關於懷孕問題,請再加上男方出生資料。
六、若解測者回答之文讓您有所感想,請回文時自行補充以[回饋]為分類。
七、關於本版建議事項、討論事項、其他事項,請以[建議]、[討論]、[其他]為分類。
八、除版主(含以上之版務、組務人員)外,請勿以[公告]為分類發文。
PS求籤順序:(補充出測用,若有需要請以下列方式求籤)
於寺廟點香三柱,將問題向神明詳述,並靜待45分鐘後,取筊後於主神前,
詢問[是否可以求籤?],擲筊後若無得聖盃,則非吉日,拜後擇日再來;
若得一聖盃,則至籤筒抽一支籤,訽問[是否是此OO籤?請賜三聖盃。],
若無三聖盃,則將籤放旁邊再抽再問;若有三聖盃,將籤放回籤筒並拿取籤詩後,
再取筊於主神前,詢問[是否還有指示?],若無得聖盃,則已指示完畢,
拜後就可離去;若得一聖盃,則重覆籤筒抽籤並求三聖盃程序,直到無指示為止,
並請注意取得籤詩順序、所在廟宇以及籤詩典故(若可拍下上傳為最佳),
再請來版上發文解籤,請以此順序為主,求得籤詩也才會準確,請問卜大德注意.
作者: aslan103 (神奇寶貝大叔)   2016-05-04 20:07:00
格式在那?莫名其妙被刪 我分類沒錯啊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6-06-24 15:31:00
怎麼會有求籤儀式?求籤有籤詩版..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6-06-25 08:50:00
因為是輔助解測,倒不是正式要求籤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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