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案...群組長裁定要交由小組長處理...
而gkc請我幫忙代轉...請小組長處理...
※ [本文轉錄自 AboutBoards 看板 #1OyFOx4M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申訴] y50違法刪除本人LIFE版文章
時間: Sat Apr 15 00:18:00 2017
因為我的申訴權被小組長封鎖,(但這項違規卻有違反群組長裁定)。
不過群組長認為這應該在小組版申訴,懇請幫我轉到小組版~感激不盡~!!
另懇請群組長幫將此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OxwFymW 協助轉文至小組版。
申訴對象:y50
申訴事由:
違法刪除本人LIFE版文章。
違反群組長裁定,又沒有法源依據。
請求判決:
一再違反規定知法犯法,請群組長拔除此人版主職務。
同時~請從資源回收桶將本人的文章一一轉錄到版主信箱,然後再貼回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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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群組長上次已經裁定3/25有關公告,因為刪文會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所以暫緩實施,
就連小組長4/10日所發表的新規定,都還在備查狀態,尚未通過群組長的核准,同時
本人的案件在4/10日之前,即便核准也不得溯及既往。
但是y50卻逕行先刪除本人在LIFE版所發表的文章,明顯違反規定又依法無據。
證據如下:
接著他發出公告說: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Fw: [公告] 刪除gkc文章
時間 Sat Apr 15 01:49: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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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kc 信箱]
作者: y50 (命中人) 看板: Life
標題: [公告] 刪除gkc文章
時間: Sat Apr 15 01:45:38 2017
該使用者於本看板發布之文章,經小組長Paulnewman於#1O3wN2H_ (Magic_Center)認定有
利用PTT板面宣傳營利,且該使用者為不受歡迎人物。
為避免日後該位使用者繼續利用過往文章持續營利,
故依命理小組板#1OwtfNPY (Magic_Center)之第6條規定
予以刪除,並收錄之精華區z→2→16備案,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