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rechris98經警告又違規

作者: pasaword (P幣拿來)   2016-09-21 22:35:45
我不覺得他現在的解法有真的嚴重偏移斗數版的規範。
請注意斗數版是公開討論版,沒有制式的回覆範本,
因此對於回文討論並無規定一定要怎樣的方式才算合格。
作為一個公開看板,本來就是應該要能容納各式各樣的文章。
我在推文給的範本只是一個參考,而在該公告後該板友所回覆的內容
相比之前已有改善,不能算是屢勸不聽或是警告無效,
故不能也不適合逕行使用版規剝奪發言權。
另外,請注意您的指控事項。
小組方無論對閣下或是該使用者基本上都是沒有交情的狀態,
所以並無偏好或獨愛某些使用者的情事。
pasawor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09-21 22:41:00
既然沒有偏愛,那8/29日的檢舉案實不應拖到現在未處理~!!
作者: pasaword (P幣拿來)   2016-09-21 22:43:00
我記得我有回信給你說我不覺得有違規,且我會和另一位小組長商量是否有違規的可能性在但是我沒有在看板公開回應的確是疏漏,在此致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09-21 23:27:00
好吧~那這問題如果你要這樣結案,請發公告文,然後我再上訴到群組版~~~因為明顯不合理~!!既然叫做""任何形式"",表示連FB文章也算。那就請小組長發正式結案的公告文~!!你說要跟子玄小組長討論,結果也沒說討論結果更沒發結案公告~當然我會認為你沒有處理或結案啊。因此你不能怪我而且上次你寄信給我的時候也早就超過14天~~如果我沒主動寄信也許要更長的時間。我統計了一下,從8/29起算到我9/14主動寄信詢問為何不處理檢舉案,即便扣掉8/29當天也已經16天了,明顯超過規定14天。既然沒有偏愛就不會超過時限還要我主動去信,至今又不結案。然後罪證明顯仍認為不算違規。所以如果小組長真的要輕放他認為他無罪,那請發正式結案公告我在到群組版為自己的智慧財產權爭回應有的公道~!!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16 13:01:00
版主一定會對gkc做出懲處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16 13:03:00
如果真是這樣,版主自己就違規在先了,因為案組規版主應於14天結案,但兩件申訴案他都拖超過14天,還有一筆到昨天才結案早就違法在先,先懲處也是請他自己先懲處自己。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16 13:12:00
Gkc 你就等版主的懲處吧,我等著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16 13:13:00
真的喔~要我幫忙你生出可以檢舉的條款嗎??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16 14:16:00
我會請律師陪你玩版主判完後,還有律師會來陪你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16 14:17:00
我期待看哪個律師要為你去送死。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16 14:41:00
我會慢慢跟你玩,別急看看紙老虎能變什麼把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16 14:43:00
你應該擔心你的律師該變出什麼把戲比較重要吧~XDDD現在法院判例認證你就是違法啊~!!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16 16:22:00
別人的案子不是你的案子請問gkc有上法院告贏我嗎?根本沒有你得先提告,並告贏才算你google就開始妄想腦補歐請你提告,好嗎請勿抹黑我,什麼法院認證?你根本就沒告贏那來判例?少腦補幻想好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16 16:33:00
(詳參: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刑智上易字18號刑事判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