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材料人安安
我又來了...
如題
之前一領公布的參賽資格大家似乎有很多的問題
所以在此做一個更新與統整
i. 參加選手須為在學之材料相關系所學生(材料相關系所可以組隊參加)。
ii. 若參加選手原為材料系而考至同校其他相關系所,須出示該選手之在學證明
與原材料系畢業證書。
如有問題請大家再提出來詢問
或是加我MSN: tfdg346@hotmail.com 討論
謝謝╭(─╴─)╮ ▃▇
作者: minminboy (加油~破50啦!!) 0000-00-00 00:00:00
那要不要定義一下何謂材料相關系所 範圍好廣~
比如說化材系考到化學所,材料系考上高分子所...等等
那其他系考上化學所 高分子所勒材料相關系所 其它相關系所 請主辦單位定義一下囉謝謝 辛苦了
那既然他已經不在材料所,也就不能報名大材盃吧大材盃不就是給材料系所的學生打嗎為什麼還會多出這項規定,這樣不是很奇怪請主辦單位多考慮了,謝謝。了解主辦單位的意義,謝謝解釋。
作者:
liweits (LAZZYER)
0000-00-00 00:00:00推~~
作者: philos 0000-00-00 00:00:00
推一個盡責的總召~
作者: phseven 0000-00-00 00:00:00
請問..那同一學校的化材所和材料所可以合報一隊嗎?
作者:
fclam (完全沒有靈感)
0000-00-00 00:00:00還是要把"相關系所"定義好 現在台灣系所名稱很多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