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5 17:19:27閒聊:交通部會吐錢嗎?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13254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機場捷運可能延後通車,導致桃捷公司原定17日報到的400名
員工將暫緩報到,由於報到日期不確定,人心惶惶;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獲悉後指示,桃
捷公司於3月1日、3月15日,分2梯次辦理新進人員報到,至於因工程延誤而衍生的「營運
前虧損」,未來將向交通部求償。
鄭文燦說,機場捷運工程進度無法如交通部預期在3月底通車,但3月底通車的期程是交通
部訂定的,桃捷公司也是依此規劃招募員工,若因交通部工程延誤而產生「營運前虧損」
,將向中央政府求償。
鄭文燦也要求交通部,針對測試時發現的系統缺失「該換就換、該改就改」,務必在「系
統穩定、安全無虞」,且符合合約規範的情形下,早日讓機場捷運線通車。
桃捷這批召募的400位員工,去年12月起陸續進行筆試、面試,今年1月20日公告錄取;桃
捷公司人事處長簡鏞泰說,針對這400位員工,桃捷公司每個月要增加2300萬元支出,下
個星期交通部將說明捷運通車時間,市府將依照延後的時間,向交通部求償
作者:
Agguy (支持台北市長 蔣萬安)
2016-02-25 17:21:00又要中央幫忙擦屁股了嗎 要這市長幹嘛= =?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5 17:22:00要這市長要錢?
作者:
JCC (JCC )
2016-02-25 17:22:00機場線給北捷經營就好了 搞這麼麻煩幹麻
作者:
Agguy (支持台北市長 蔣萬安)
2016-02-25 17:24:00上任一年多來幹了啥事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6-02-25 17:30:00燦哥的習慣又來了 動不動就要中央買單
作者:
ammo (阿莫)
2016-02-25 17:32:00等蔡英文上台後他還這樣 應該會黑掉
作者: iamhcy 2016-02-25 17:32:00
還沒報到為什麼每個月要2300萬元支出?
作者:
fcfd (哇!)
2016-02-25 17:44:00這屎誰拉的誰擦啊^^
作者:
shen5035 (上海小台勞)
2016-02-25 17:45:00通車時間是中央訂的, 當然要配合招人呀...現在中央無法準時通車, 當然是找中央要錢囉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6-02-25 17:47:00Agguy要這市長替市民守財庫 不然桃捷配合中央的通車時間招人 結果跳票要桃市府負責 這不合理吧~果然__錯誤 都不能出來抗議喔 顆顆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2-25 17:54:00中央負責很合理...
作者:
adort (dodo)
2016-02-25 18:03:00不管啦都是市長的錯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2-25 18:19:00如果是地下化造成延宕就跟中央沒關係了,但很明顯不是
作者:
Answerme (出租--è¿‘æ±å³åŸŽä¸è¥¿é–€ç”º)
2016-02-25 18:25:00一直不交屋就是要賠錢跟租金補償啊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2-25 18:53:00科科 只會帶風向通車時間誰訂的?誰延後的?誰招標的?誰監督的?
作者: pokima (回歸自然~forever) 2016-02-25 19:45:00
等小英的交通部上台後再要看看比較實際
鄭文燦 不意外啊。。。上任後只動嘴,哈哈哈哈跟北市長難兄難弟事實上是,桃捷在原本通車期間的籌備期比北高捷短,延後通車桃捷有損失,但大家沒想過桃捷通車後人力滿補,到時候虧的更快。 去看看桃捷逃出多少人就知道了
作者:
ufos (玄狼)
2016-02-25 21:38:00桃捷離職率高是因為它本身問題一堆,主管沒肩膀,漠視員工權益,和通車與否關係不大。
作者:
tyytt (踢歪歪踢踢)
2016-02-25 21:53:00本來就該中央負責,某幾樓帶風向手法真拙劣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6-02-25 22:22:00
改地下化新增工程款也要桃園市庫自付
作者:
Agguy (支持台北市長 蔣萬安)
2016-02-25 22:35:00竟然還有人幫鄭文燦說話 真服了他
作者:
kutkin ( )
2016-02-25 22:58:00本來就是這樣呀,哪有人報到日期不確定的。
「延後通車本來就是中央要負責」=幫燦說話?這邏輯很怪
作者: Overground (Transport for London) 2016-02-25 23:30:00
你請員工來結果房東跟你說要延後租給你,你自己吸收?
吧?目前機捷都是中央在弄,地方有參一腳的證據還請m幫忙放出來,不然把責任推給身為地方的市長沒道理啊不能確定報到日期不正是無法確定通車日期?還是說,某些人有信心認定機捷會在某月某日通車才贊同燦要負責的言論?
捷運板都是特定人帶風向阿,機捷高鐵局還沒交給桃市府一直延通車時間誰要負責?當然是高鐵局要負責自己中央定的法規照著中央法規驗收標準走還有人想把風向
作者:
ben108472 (ben108472)
2016-02-25 23:36:00應該由中央向廠商求償才是
帶成桃市府找麻煩?看了真呵呵呵,幾分鐘發一班車,多少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2-25 23:37:00可是我記得已經到罰款上限丸紅才不怕不是...?
時間單程都可以說沒關係,還有多少項安全缺失也說沒關係通車標準就是照合約走也說沒關係趕快通車就好,這種擺爛要給桃市府到底是什麼心態?
可能有人是某個政黨支持者吧,面對敵對的黨就一面倒的批評狂酸(希望我所推測的可能不會成真)
一直延通車時間的是中央,我還真看不出來桃市府有什麼錯你買預售屋,建商房子沒蓋好你也說沒關係再出來說嘴
這裡是捷運板不是鐵路版你走錯版囉?還是跳針?帶風向失敗就跳針這老招要玩到什麼時候?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2-25 23:51:00問題是延後通車跟鐵路地下化沒關係啊...
那些人也只會扯鐵路地下化阿早就看習慣,在MRT板也是。
作者:
yenchihh (學不會的是遺忘)
2016-02-25 23:55:00樓上你才搞錯勒!請多翻翻前面的文章,這裡明明是政黑板!
抱歉,在這篇一開始提鐵路地下化的是我,我不應該提的一碼歸一碼,我認為中央應該要自己解決問題,面對地方的求償。我認為只有正面回應才能表達中央的歉意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00:11:00其實我覺得當前交通部會回應 犯錯的又不是我之類的但那問題會繞到犯錯的是誰實際上還是要討論出來延後通車是誰的關係(?)
作者:
bw212 (borand)
2016-02-26 02:10:00鐵路立體化和機捷延後根本兩碼子事...一個是胖周瑜自己吵著要 怪不得人 但另一個是天降橫禍
作者:
jinton (我是經痛)
2016-02-26 02:21:00不管啦都是市長的錯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6-02-26 02:22:00這篇的風向好歡樂喔XDDD 亂起風向會害到自己人捏
根本都還沒交接為何要怪市府....正解應該是按時錄用並向交通部求償
作者: dilbert5 (StoryTeller) 2016-02-26 02:53:00
何董事長如果五月高升交通部長,那就精彩了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6-02-26 04:15:00有些人真的被政治影響很深 對的事因為顏色錯誤就變成錯的 甚至還有陰謀論勒 幫忙釐清事實還會被說X粉幫XX護航 不過某人快被永桶了 懶得認真跟某人回 顆顆
到底求償什麼??怎麼基本邏輯都匱乏?延後通車桃捷乾燒虧的是桃園市政府的預算,要的話也是請中央給預算來補貼!這件事地方和中央沒有什麼契約關係。 鄭如果要錢,跟小英要會比較快,但520後他會不會用這種態度要錢就是另回事了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6-02-26 10:46:00ㄏㄏ 嫌票輸不過多嗎?
作者:
JOGIBA (978)
2016-02-26 11:17:00呵呵,兩次選擇不知道是哪邊票輸比較多耶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6-02-26 11:30:00http://udn.com/news/story/7324/1390649當時桃園縣政府向交通部"要求施工廠商"賠償因延後通車2.5年增加的人事、辦公室租金及水電費和延後通車期間,可獲取的營業淨利共28.09億元。要求中央買單=全民買單 本來就不對~~~之前的新聞就已經寫得很清楚是要針對"廠商業者"求償 好嗎! 不是中央買單鄭文燦說什麼因3月底通車是交通部訂的才招募員工...怎樣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11:34:00不過丸紅已經被罰滿了吧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6-02-26 11:34:00怎樣 我說市長大人 去年底也報導過機捷可能會通車阿!!簡單說機場捷運說延後通車已經好幾次 又不是今年3月才頭一次說要延後通車丸紅被罰滿也是只能像丸紅求償阿 怎麼可以丸紅的罰金要全民買單...
作者:
Radeon (婊子與狗天長地久)
2016-02-26 11:40:00還有人不知道這邊是新政黑?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11:41:00所以我才會說要交通部生錢這很怪阿XD只是這好像也不可能用代位求償凹過去畢竟薪水立刻就要發的吧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6-02-26 11:43:00所以才說鄭市長的習慣又來了(要中央付錢) 明明過去桃園縣政府時代也有同樣的事情處理模式(要求廠商賠償) 偏偏鄭市長開口就要中央買單 根本討債都討錯對象
很歡樂的求償28億,大部分是營收平均每年約10億營收~不過這若凹的到,不通車最好賺通車搞不好會賠錢~高捷表示…
契約是高鐵局跟丸紅簽的,桃市府跟中央求償有什麼問題嗎?至於高鐵局要怎麽跟丸紅求償是高鐵局的事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14:07:00這就要看桃捷跟交通部的契約上怎麼寫(?
桃市府跟丸紅沒契約關係要怎麽求償?至於代位求償是高鐵局怠於行使債權才會有的問題,所以現在是高鐵局怠於向丸紅行使債權的意思嗎?高鐵局跟桃市府只針對完工後的經營權移轉,興建工程契約兩方主體都是高鐵局跟丸紅,桃市府跟丸紅都八竿子打不著。承包商欠錢干屋主屁事,屋主只會向建商討債,什麼時候還要輪到屋主去跟承包商討債建商都不用負責?不要用似是而非的言論混淆視聽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14:18:00高鐵局的債權已經用到底了吧
高鐵局怎麽向丸紅行使債權求償多少是一回事,現在桃市府也只是基於跟高鐵局的契約關係作求償而已,一碼歸一碼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14:26:00所以上面才會說要桃市府跟高鐵局得契約怎麼寫啊^看
建商跟承包商討錢,買家就不用跟建商討了嗎?建商跟承包商之間的契約關係跟桃市府無關除非建商怠於行使債權有損桃市府的債權時才可以行使代合除非建商怠於行使債權有損桃市府的債權時才可以行使代位權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14:30:00可是桃捷跟交通部也明顯沒有對價交易存在吧XD雖然這還是得要按契約上怎麼寫來判定
誰說契約一定要有對價關係?你不知道有單務契約嗎?至於高鐵局跟桃市府的針對機捷的經營權移轉的契約有沒有對價關係你又知道了?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14:35:00那就要看誰能把約攤出來看才能知道大家事前怎麼談定吧
法律的東西不懂只會發表似是而非的言論沒什麼意義只會說桃市府怎麽不找丸紅討錢這種沒法律知識的言論只會顯得狀況外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14:39:00雖然我是不認為桃市府會是走法律途徑去跟交通部要錢但若沒人知曉契約內容那不就在這爭假的
要爭什麼?只是看不慣某些人不懂法律只會發表似是而非的言論誤導大家罷了
那一點就是再闡明高鐵局跟丸紅有怎樣的糾紛都由高鐵局負責,根本不干桃市府屁事請不要再無知的說:是丸紅壞壞,高鐵局也沒辦法,你們桃市府要去找丸紅負責!這種言論真的不必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14:55:00這應該是要找乙方的營運損失是否要甲方負擔(?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6-02-26 15:29:00http://goo.gl/uAls8m 倒底是誰在似是而非阿"當時桃園縣政府向交通部要求施工廠商賠償..." 桃園只能向交通部要求去向廠商求償,桃園沒有立場要求交通部賠償這很難懂嗎??????????????????????????????????????????第一段 鄭文燦表示"未來將向交通部求償"
廠商將賠償的錢給交通部後 桃市府再跟交通部討阿應該文字講得太簡略了 但前提是廠商擺爛不賠 那要怎樣
狀況外不懂法律的人,我也無言。哪好歹也翻翻法條吧,拿一個記者的文章跟我談法律我真的沒辦法...
作者:
ek252 (earth k)
2016-02-26 15:46:00桃捷公司說每年人事費用高達10億因為延後通車所以要求償...但誰可以證明桃捷公司營運後每年可以"賺多少"?桃捷把人事費用要求求償,但要是你這間公司營運後每年壓根兒賺不了那麼多錢呢?????????????????????????
賠償多少桃捷跟高鐵局的合約應該有規範,就照合約走阿,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2-26 15:48:00其實上面的備忘錄好像沒有約定到這方面
當然價錢不是桃捷說了算高鐵局不滿意那就法院見阿,那麼簡單的事情我們在這邊說也沒人知道答案
作者:
ek252 (earth k)
2016-02-26 15:50:00所以契約明訂最多賠償上限25億 不是開口要求多少 人家就照
一句話照合約走,有沒有上限上限多少你我不知道,高鐵局不滿意就法官說,桃捷也沒那麼大的本事要高鐵局照單全收
作者:
ek252 (earth k)
2016-02-26 15:58:00合約就有賠償上限是10%(也就是25億)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6-02-26 16:00:00要談法律?那就是桃園沒立場跟交通部"求償"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6-02-26 16:01:00那麻煩你去搬出合約跟法律來證明桃園可以跟交通部求償阿
我跟你講契約之債法定之債你懂嗎? 我真的懶得對牛彈琴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6-02-26 16:17:00契約之債那也是交通部跟丸紅的事 關桃園啥事 少鬧了法定之債跟這件事又更沒關係了 講一堆有的沒有的名詞是想幹嘛啦 XD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2-26 17:43:00S提醒...視情況鎖文,請繼續...
紅的明顯,我認為重點是損失求償 還是損失補償啦懂法律的人,就知道這兩個差很多希望鄭市長,一定要求損失"賠償" 不要接受損失"補償"抱歉 應該是"損害賠償" "損失補償" 才對
作者:
kutkin ( )
2016-02-26 19:24:00這是政治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桃園市長的角度 充其量也只是必須表態 爭不到也無妨但必須要對市民交代 這個問題我有去反應了喔
桃市府跟交通部求償,至於交通部如何跟丸紅求償那是交通部的事情,一碼歸一碼,的確是丸紅的問題但是桃市府不能直接跟丸紅求償因為彼此沒有合約關係只能由交通部向丸紅求償,至於交通部討不討的到在法律上與桃市府無涉,這跟是不是全民買單沒有關係如果硬要講,由桃市府支付或由交通部支付又有什麼差別還不都是全民買單,這次的問題只在於丸紅已經罰滿所以已經無敵了,這才是這件事無解的點
作者:
cbate (自由是用錢買不到的)
2016-02-27 00:11:00怪地方政府幹嘛?明明就是高鐵工程局自己出包房東屋頂漏水要求房客室內撐傘,結果家具受潮怪房客不盡責,桃園市政府憑什麼要擔這個責任啊?中央負責很合理 +1
作者: koimarika (Timmy) 2016-02-27 00:38:00
看來很多人都對人不對事ww
推deathtrowa大,就是需要邏輯清楚才能溝通。提供另一個想法,即使丸紅達到契約賠償的上限,還可以走侵權行為的可能性。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2-27 10:29:00看不懂有什麼好黑鄭市長的
作者:
ususa (美國)
2016-02-27 12:14:00樓上 因為桃園只能請交通部向廠商求償 交通部再把收到的賠償轉給桃園市 但桃園市跟交通部不存在契約上的債務關係桃園市"無權"向交通部求償另外機捷把人事成本列在營運前成本去求償...基本上要打問號企業要發薪通常要有實際上班才開始算(錄取後上班的"試用期"不算在內)錄取~正式上班的這段期間,員工沒收入那也不是公司要負責的從通知錄取就要開始算支薪,那企業主早就瘋掉了最後是機捷把成本跟營收通通都丟出來要求賠償,太~奇~怪~了~ex.以民國101年高雄捷運營收32億,營運成本33億,虧損1億為例照機捷邏輯,它既要求償33億的營運成本,又要求償32億的少賺營收 等於賠償要求實拿60幾億,從虧1億->賺60幾億,不是很怪機捷可以要求賠償延後通車的可能少賺營收 但人事成本那些本就是要從營收當中去支付 在求償可能少賺營收之後就應該從當中拿去支付員工薪水等 不是既求償人事成本又求償少賺營收 ....雙重扒皮
人事成本支出的400人不是最近招募還沒進去的那一批,是已經在機捷工作的那些人
作者:
ususa (美國)
2016-02-27 13:29:00就算已經在裡面工作,人事成本也不應該列入求償,人事成本那些本來就是要從營收去支付,既求償延後通車的營收損失,就應該從當中去支付人事成本。再說公司都有資本額,營運前的成本支出本來就還可以從資本額扣除。
我看桃捷的說法是說求償營收淨利,是已經扣除成本的金額去年的新聞說法是說營收淨利,不過我們在這邊猜也沒用,還是必須回到契約條款看是怎麽簽
作者:
ususa (美國)
2016-02-27 13:37:00求償28億,一年營收淨利約14億 誰相信機捷初期有這種"賺錢"能力??不虧損都要偷笑了像高雄捷運都虧損六年 第七年靠平準基金挹注才有帳面上的盈餘 機捷這種一堆人煙稀少的車站路線 只會更堪慮
如果高鐵局對賠償金額不滿意當然可以提民訴或仲裁桃捷有沒有那麼大的本事要求高鐵局賠28億誰知道如果高鐵局不賠也只是走法律途徑解決
作者:
ususa (美國)
2016-02-27 13:51:00交通部自己說向丸紅要求賠償50億,除了契約的25遲延上限之外另外的25億是延期的營運虧損交通部自己都說延期的營運虧損是25億了...基本上丸紅賠高鐵局多少最後高鐵局賠桃捷也差不多就是這個金額丸紅賠償的上限不是只有25億,另外的25億交通部也是依桃捷的虧損要求丸紅賠償高鐵局根本同意這賠償金額,因為高鐵局也是向丸紅提出賠償
作者:
ususa (美國)
2016-02-27 14:56:00桃園開口要的是28億,交通部依約只能開罰25億,交通部另外25億的求償能不能成立是另一回事,像馬特拉案搞到最後是台北市要倒賠馬特拉錢ps.工程延期的罰錢(上限25億)基本上就是用來支付延期營運的損失,這二個東西交通部已經混為一談在扒人家二層皮因為工程延期勢必造成通車營運延期 這罰金本來就是設計用來補償延後營運的損失
http://goo.gl/nv3Gwc 桃園縣政府列出桃捷的損失有二部分第一是延後二年營運造成的人事、租金等營運成本的損失約六億元,其二為三年的盈餘損失廿二億元,合計廿八億元。桃園要求的償金是包括人事成本跟營收淨利 這根本很奇怪 成本部分本來就要從自己的營收去支付 那有向人家索賠營收損失完還要再索償人事成本這種事跟鄭文燦同黨議員黃景熙當年可是批評28億索賠是漫天喊價
http://goo.gl/ifoK6m 馬特拉因為政府土建延宕導致機電工程落後求償,到時候說不定鬧上法院是政府要倒賠丸紅,因為機捷土建工程也落後延宕導致機電工程延宕
http://goo.gl/cBZUaB契約罰款是契約之債,另外的25億是法定之債,請求權基礎不一樣,那高鐵局請求丸紅賠償50億你認為合不合理?淨利就是扣除成本才叫淨利。
作者:
ususa (美國)
2016-02-27 17:13:00另外25億是法定之債?請問依中華民國那條法律所生之債?照馬特拉的經驗來看 這條債務是誰賠誰都還不確定了高鐵局請求丸紅賠償50億當然不合理~~依照契約罰款最多25億
營收部分2年20多億那數字也不太可能是淨利,做捷運交通運輸出了台北市,沒賠就偷笑,
作者:
ususa (美國)
2016-02-27 17:15:00另外25億的請求看不出根據何來...要說人事成本跟營運損失的淨利賠償 但桃園市長自己都親口證明至少虧損5年 何來淨利
前任喊出天價叫中央負責,繼任的繼續喊。現在就是數字不能輸人,以免被罵不盡力爭取。沒有加碼叫中央負責賠更多就佛心了。至於那數字怎麼算的,他根本不想管。反正討不到沒差,先喊先贏,中央負責的姿態先擺好丸紅的錢是給交通部的工程延誤違約費,嚴格說來不一定都給桃捷,但桃園擺明我全要了。
作者: ekes11 (我愛鈔票) 2016-02-27 17:27:00
比較好奇的是機捷說這2年來有人事成本,但機捷還沒有營運,大部分的人在幹嘛?(也沒有員工訓練期訓練那麼久的阿..)這樣子沒有正式上班的話...還要付薪資?2013年5月就已經確定延後通車到2015年底,不就應該馬上停止員工的招募與上班嗎?怎麼還會有延後二年營運所造成的人事成本?這些員工在機捷沒有完工的這二年倒底都在忙啥?
你會問哪一條法律那你根本不懂法定之債的意思...高鐵局叫丸紅賠50億就沒人說不合理,高鐵局自己都說另外25億是桃捷延後營運的損失了,要不要怪高鐵局漫天喊價。
作者:
ususa (美國)
2016-02-27 18:09:00法定之債是因侵權行為而依法發生的債,你推文不斷講這個名詞卻講不出為什麼可以因此求償25億的理由桃園要求賠償28億都被民進黨議員說漫天喊價,結果說要求賠償50億沒有不合理??那門子的道理...講"延後營運的損失",但桃園市長說機捷至少虧損5年無法證明機捷營運初幾年能夠獲利,如何要求營運損失賠償?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6-02-27 18:19:00
廢物,蓋那啥線型
作者:
ususa (美國)
2016-02-27 18:22:00說25億求償來自法定之債,請問是侵權損害賠償?締約過失?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延誤通車的一部分原因來自政府土建工程延宕,上法院誰能請求損害賠償還說不準! 說不定最後法官:各50大板 散場
桃捷的人事進用的時間也是當初為了配合交通部的期程吧,
高鐵局提25億契約外賠償當然是侵權行為賠償還用說嗎?至於上法院賠多少法官說了算
其實因為要支付人事預算,我想桃捷應該比誰都想要通車事實上要不要通車是高鐵局主導的,桃捷只是營運單位,所
作者: ekes11 (我愛鈔票) 2016-02-27 19:19:00
當初政府土建工程自己就延宕2年多 通車延後的原因不是丸
以只要達到合約標準,桃捷就算想延後通車也不行。所以當
作者: ekes11 (我愛鈔票) 2016-02-27 19:20:00
紅單一因素造成 所以侵權求償很難
作者: ekes11 (我愛鈔票) 2016-02-27 19:30:00
錄取之後有6個月訓練期的員工薪水是用"資本額"去付,這跟有沒有延後通車都沒關係,因為訓練期本來就要在"通車前"就要開始。過了6個月訓練期之後沒有開始正式上班的這段期間該不該付薪?企業都可以放"無薪假"了 機捷沒有通車以前也不見得要正式發薪 畢竟沒有實質工作
作者:
panda2 (panda)
2016-02-28 09:28:00中央負責合理
作者:
jago (家狗)
2016-02-28 09:33:00機捷延後通車是來自1.政府土建延宕 2.包商工程延宕 結果要中央買單=全民買單 合理??那機捷乾脆"無限期通車" 每年都跟中央要錢 穩賺不賠 ~~"無限期延後通車"當年沒有強制要求台北捷運接手機場捷運就是一個錯誤如果要求北捷強制接手機捷,至少北捷既有人力就可以進行營運前的系統試驗人力(不用像桃捷要招募新人)。就算招募新人,短期內機場線無法通車也可以安排到北捷其他地方安置工作。再來是票價比照北捷費率對乘客也比較優惠,台北車站~機場35公里75元(單程,悠遊卡60元) (機場線可以把65元上限拿掉)
政府土建延宕不就中央要負責嗎?要不然咧?承包商遲延那承包商要負責阿?要不然咧?怎麽看都干桃市府事不干
作者:
jago (家狗)
2016-02-28 11:48:00樓上 那中央交通部高鐵局蓋的機捷 又憑什麼桃園來收割?不能有事就要求中央負責 營運有賺錢機會就讓我地方來賺(雖然機捷虧損的機會很大 XD )有本事就像人家高雄跟台北一樣 蓋捷運的錢自己出阿整條機捷說難聽點 桃園市出的錢就那麼一點點點 卻拿下整條捷運的經營權 還要求補償這個補償那個 錢還真好賺機場捷運1200億,照北捷模式地方出資約50% 桃園也該分攤600億
呵呵呵當初機捷民進黨執政可是要給台鐵經營的哦呵呵呵,賠償28億可是五隻羊開始喊的呵呵呵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6-02-28 12:54:00給台鐵的話能賣便當嗎(X
作者:
jago (家狗)
2016-02-28 18:27:00哦呵呵呵?某人不曉得台鐵依法無法經營機捷嗎?(除非修法)大眾捷運法第26條 前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以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2007年當時台鐵本來還抱希望接手機捷經營,誰知道後來就被換角 說到底 桃園到底要不要分攤興建經費的50%(600億) 沒有的話還是安分一點吧..."之前之前…可是很多人不想接機捷"? 不就北捷一個而已"賠償28億可是五隻羊開始喊的呵呵呵" 民進黨議員批評他亂喊價 現在卻說是他開始的? 他開始的又不代表要繼續(像航空城計畫就砍掉一堆內容,像鐵路高架化就要改地下化...)
反正求償不是桃園自己說了算。end把什麼潛在營收當成求償金額更是鬼扯,
作者: chienming40 (兔崽子) 2016-03-01 16:15:00
法官:吵甚麼.一切都要我說了才算.沒合約的就免談了
作者: twboss120912 2016-03-02 11:00:00
推U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