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穿刑警背心巡高捷 高中生被送辦

作者: TRTCC301 (TEMU1000)   2014-07-12 02:30:57
看到這件事剛好想到:
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罪的含括範圍
如果是捷運公司的制服(或是台鐵、高鐵)也包含在內嗎?
還是說有一定界線,只要不繡章之類就OK?
(會想到是因為之前校慶有想要買或租盤帽來COS站長,
不過後來詢問討論後,覺得不妥最後還是決定不要)
作者: kutkin ( )   2014-07-12 05:14:00
要能看出來你的機關。你拿個大盤帽 沒怎麼樣
作者: WeAntiTVBS   2014-07-12 08:36:00
但如果穿得太像,校慶的話校方有權禁止這種情事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4-07-12 09:05:00
制服這種規定是否限人的言論自由?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4-07-12 11:24:00
自由 多少人假汝之名晚上過X點後不準放鞭炮 你怎說呢 懶的再吐槽了
作者: 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   2014-07-12 11:26:00
這個罪必需「公然」才成立,如果只是私下Cos應該是可以的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5636像是這個也是沒事而穿制服公開巡邏,就是公然了
作者: WeAntiTVBS   2014-07-12 12:17:00
但是部分主辦單位或學校為避免爭議,會直接明文禁止..不管你是不是公然的
作者: flew (aaa)   2014-07-14 00:44:00
台鐵有可能 捷運跟高鐵都不是公務員啊
作者: peter921 (PP)   2014-07-14 10:56:00
公然是是指公開的場合 校慶之類的,都是公開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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