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喔!!

作者: faul   2007-05-25 08:57:51
這禮拜第一天到事務所實習
所長就拿了一份三審定讞的卷宗要我研究一下有無非常上訴理由
哇勒.......有點欲哭無淚
違背法令理由二審檢方上訴都被駁回了
何況是只有一天實習資歷的菜鳥-.-
附帶一提
二審受命法官還是教刑訴的林俊益
看來這種難題也只有國內刑訴學術地位崇高的學員長有辦法了
作者: pumpkinyeh (非你莫屬)   2007-05-25 09:14:00
學員長現在是世界級社會學理論的新銳學者了..當然喇妹也不在話下
作者: pumpkinyeh (非你莫屬)   2007-05-25 09:14:00
學員長現在是世界級社會學理論的新銳學者了..當然喇妹也不在話下
作者: windcloset (一生懸命!!)   2007-05-26 01:38:00
學員長應該在一分鐘內就可以幫你整理好爭點了!依他那麼刁的功力 什麼判決都可以被他找碴的!
作者: windcloset (一生懸命!!)   2007-05-26 01:38:00
學員長應該在一分鐘內就可以幫你整理好爭點了!依他那麼刁的功力 什麼判決都可以被他找碴的!
作者: AndrewWood (火力全開)   2007-05-27 12:57:00
我完全不行阿....
作者: AndrewWood (火力全開)   2007-05-27 12:57:00
我完全不行阿....
作者: pumpkinyeh (非你莫屬)   2007-05-25 17:14:00
學員長現在是世界級社會學理論的新銳學者了..當然喇妹也不在話下
作者: windcloset (一生懸命!!)   2007-05-26 09:38:00
學員長應該在一分鐘內就可以幫你整理好爭點了!依他那麼刁的功力 什麼判決都可以被他找碴的!
作者: AndrewWood (火力全開)   2007-05-27 20:57:00
我完全不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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