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憲兵版版規 V1.3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1-03-08 10:09:27
憲兵版版規v1.2
一、版規
1.請善用推文,禁止一行文、注音文、張爸文、不雅字眼文章;
並禁止政治文、買賣文、亞太轉讓、筆戰文、不當連結文、和憲兵完全無關文等。
經發現並備份於精華區後,劣退刪除,再犯則停權一週。
2.嚴禁涉及人身攻擊(如性別.身分等)之文章或推文。經發現並備份於精華區後,
直接劣退刪除文章,並停權一週。
3.本版嚴禁軍機文的出現,經發現後備份於精華區版主區後劣退刪除文章,
並停權一個月。軍機文定義,詳見機密文類別
4.[公告]為版主專用。使用公告貼文者,直接劣退刪除文章,並停權一週。
5.隨意噓文,停權三天;惡意者(連續同一篇多次或多篇無意義噓文)得永久停權。
6.以上文章判定由版主認定,不得異議;以任何形式再犯者永久停權。
機密文類別
二、機密文類別
1.文章內不得出現國軍演訓時間、地點、內容。
2.國軍作戰計畫,調度等業務及軍事機密。
3.單位級職姓名相關資料請勿在文章內出現,如有必要請以代號亂碼代稱,
不得出現全名。(簡單的說就是單位和人名和級職三種不可同時出現兩種)
4.前送作業單位、時間、內容(就是到外島的時間、單位、內容)。
5.單位駐地名稱與地名請不要同時出現;營連級單位不得同時出現單位編號、
 駐地名稱(營區名稱或地名均算)、單位性質。
6.指揮部與各單位之隸屬亦不得出現。
7.請勿發問單位所在地。
下述單位不屬本條版規列管範圍,須以機關名稱稱之,不得以營區代稱。
各軍司令部;國防部博愛大樓;總統府等國家政府行政機關;各地區憲兵
隊及憲兵指揮部;軍事學校;新訓中心。
版務相關
三、版主群警告方式
版主群如發現板上有違規事項,得以推文、回信、水球方式進行警告違規,
如板友經警告後未進行改善版主得依照版規執行處分。
四、版主群之責任與義務
本版版主除依照PTT站方規定之事項有維護板上秩序之責任義務外,
役有遵守國家法律之責任與義務,故因本版部份內容有牽涉國家機密需配合
有關政府機關調查者,有配合調查之義務。
五、所有處分後續事宜
1.版主群因系統因素無法得知相關人員停權期限是否到期,故被停權之相關人員
得於時限期滿後自行告知版主,版主始能解除停權限制,敬請版友配合見諒。
2.相關人員被劣文得依照PTT站方規定解除劣文
3.如遇有國家調查機構之處分請版友自行負責,恕PTT站方以及版主無法提供任何協助。
其他
本版規修改自Militarylife軍旅版;如有未盡事宜版主群得以增減。
v1.2於2008年10月04日公佈實施。
v1.3於2011年03月08日公佈實施。
作者: suppressor (我愛夏天)   2011-03-12 12:37:00
憲兵版 開始戒嚴了嗎 這樣大家都不用聊啦 沒啥好說 掰
作者: apsol   2011-07-22 08:13:00
有人引戰喔~~
作者: SAIYAMAN (Bruce Lee)   2010-03-06 17:39:00
原來憲兵現在還是黨機器,威權體制走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