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球隊同意球員入札,並通知MLB各隊競標,
會有入札制度的原因在於要補償"原球團的損失",
所以入札金(就是現在改成上限兩千萬鎂的這筆)就是給原球團的補償,
然後球員(or經紀人)再和MLB談待遇,
那在日職球員原合約還沒走完的情況下,剩下還沒給球員的薪資呢?
是MLB球團吃下嗎?
不是一定合約走完一段才能入札嗎???? 不管FA與否???
作者:
pujos (lks)
2013-02-27 22:33:00合npb規範.球團爽就能放你入札阿
作者: christieliao (水啦!) 2013-02-27 22:50:00
啊就變大聯盟合約啊!二千萬是給原球隊補嘗,不用想得太復雜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å›ç›¸çŸ¥)
2013-02-27 22:57:00其實我也有同樣問題 "假設" 田中被綁到16年 然後現在入MLB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å›ç›¸çŸ¥)
2013-02-27 22:58:00那等於2000萬鎂買斷合約?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3-02-27 23:04:00正確來說入札金是球員交易買球員付出的代價
作者:
final01 (牛頓運動定律)
2013-02-27 23:28:00放人就是無條件解約吧?然後入札是補償失去球員
作者:
final01 (牛頓運動定律)
2013-02-27 23:29:00我想要看過入札的合約的人才會知道吧XD
作者:
zebirlin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3-02-28 00:08:00入札金把它想成是足球裡的轉會費 一定是會讓母隊覺得有賺
作者:
zebirlin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3-02-28 00:09:00田中留下來要拿出很好成績才對得起樂天付的薪水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3-02-28 00:10:00樂天直接省下30M再賺20M 但事實上日職薪資結構還差得遠
作者:
zebirlin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3-02-28 00:10:00直接去MLB了 樂天不用付剩下的薪水還可再賺入札金 怎會虧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3-02-28 00:11:00沒看過足球轉會只習慣看老美體系的運作的蠻容易誤會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2-28 01:06:00新約談成舊約就作廢了,跟入札金沒有直接關連
兩年三千萬的話也是樂天要給田中的 不是田中欠球團的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3-02-28 13:01:00又不是延遲付款,樂天怎麼會欠田中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