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純噓ID(ohb大請進)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01:57
原文擷取於上一篇[公告]警告水桶名單。
由於o大沒有完全解答到我的疑問,
回推文又太長了,所以才想另行重新發文討論。
而這篇文章的內容並不只是單單跟o大間的問題,
而是對於MLB板板規的疑問,會影響到所有上MLB板的人,
所以請讓我在此發文,不要叫我回覆到o大的個人信箱啊啊啊啊。
另外,我知道對於這個議題出現在板上會造成許多人的不愉快,
(因為我就是其中一個人,只是現在忍不住了。。。)
請先讓小弟在這裡說聲抱歉。對不起,汙了大家的眼睛,
以及影響到大家看板的心情。m(_ _)m
因為文章很長,所以請有興趣討論的板友耐心觀看,
謝謝。m(_ _)m
: → tatsumi2512:對不起,小弟有點問題,有誰可以替我解釋一下呢? 06/18 01:47
: → tatsumi2512:發文限制需要劣文篇數1篇一下,不是指所有板的加總嗎 06/18 01:47
: → tatsumi2512:同個ID在其他板累計的劣文超過2篇的話應該沒辦法 06/18 01:48
: → tatsumi2512:在MLB板PO文吧?(還是小弟的認知有誤?) 06/18 01:48
: → tatsumi2512:如果是這樣的話,本尊被劣2,分身應該也不能PO文 06/18 01:49
: → tatsumi2512:會比較合理吧?不然設定PO文限制的意義是。。。? 06/18 01:49
: → tatsumi2512:只要重新開個帳號就好了不是嗎? 06/18 01:49
: 要重新開個帳號,要先通過站方的分身限制認定,
: 並且在註冊以後要再等三個月才能在板上發言。
: → tatsumi2512:我猜測大多數的應該是這個原因才會針對ID噓吧? 06/18 01:49
: → tatsumi2512:或者我可以開個xxxxSUCK的帳號(xxxx請帶入任何ID, 06/18 01:50
: → tatsumi2512:隊伍,etc.),還是IDIOTxxxx(請帶入任何ID,球員,etc 06/18 01:50
: → tatsumi2512:然後發篇十分有內涵的文章也可以嗎? 06/18 01:50
: → tatsumi2512:但這個ID不算是違反板規嗎?還是可以說不應該以ID廢言 06/18 01:51
: → tatsumi2512:類似TaiwanSuck這種ID明明看起來就很令人不愉快啊, 06/18 01:51
: → tatsumi2512:這不算是攻擊到同樣住在台灣的人嗎? 06/18 01:51
: → tatsumi2512:對小弟來說,這種ID很挑釁,充滿著引戰的氣息, 06/18 01:51
: → tatsumi2512:那為何不能很理性的針對ID表示自己的不滿呢? 06/18 01:52
: 這點我們有考慮過...
: 但1. 理論上來說帳號部應該要拒絕這種ID的註冊
: 2. 創這種ID的人100%(對 到目前為止沒有例外)發的文都是來亂的,
: 來亂的話就有具體的行為可以表示不滿。
:
: 不過這類型的帳號我們已經看到有幾個在板上或MLB群組出沒了,
: 而且這類型的帳號分兩種:
: 1) 針對單一隊伍或特定球員的anti: 之前群組判例是認定不能只憑ID禁言
: 2) 針對板上大多數使用者的立場、國家等等大範圍的anti:
: 我們在考慮可以針對ID..但還是希望站務那裡就先擋掉..
: → tatsumi2512:而同樣是板主公告,在某段時間後突然被噓到X都跑出來 06/18 01:52
: → tatsumi2512:(先前明明都是正面評價) 06/18 01:52
: → tatsumi2512:是不是表示被噓到X之前的決策有很大的瑕疵呢? 06/18 01:53
: → tatsumi2512:不然沒太大的問題怎麼會被噓到X都跑出來。。。? 06/18 01:53
: → tatsumi2512:還煩請指教,謝謝。m(_ _)m 06/18 01:53
: → tatsumi2512:對於重新開個帳號那段或許我的表達不是很好, 06/18 02:36
: → tatsumi2512:我想表達的是:想來亂板的有很大的機會同時擁有2個 06/18 02:36
: → tatsumi2512:以上的ID吧? 06/18 02:37
: → tatsumi2512:那假設本尊ID被水桶,他只要開分身ID上來不鬧 06/18 02:37
: → tatsumi2512:不就沒事了嗎?也不會被水桶。(如果照目前規定的話) 06/18 02:37
: → tatsumi2512:那水桶本尊ID的意義在哪?我想這是目前最大的問題點吧 06/18 02:38
: → tatsumi2512:另外關於anti的ID,如果其ID很明顯地犯了板規3, 06/18 02:38
: → tatsumi2512:也許是板規2,那為何不能噓?為何不能水桶處份呢? 06/18 02:38
: → tatsumi2512:對於anti國家等的ID,目前的情況就是站務組不一定 06/18 02:38
: → tatsumi2512:會幫忙擋掉,這種期待有點不切實際吧? 06/18 02:39
: → tatsumi2512:而目前已存在在ptt上的類似ID,如果在MLB板上PO文, 06/18 02:39
: → tatsumi2512:不能噓,不就表示我們不能對這種充滿挑釁意味的ID 06/18 02:40
: → tatsumi2512:表達自己的不滿? 06/18 02:40
: 但帳號審核是站務層級的權限與事務,
: 看板這邊根據#1F8RlzqQ (Sportcenter),
: 是沒辦法拒絕通過帳號認證的使用者id實行其使用者權利。
:
: 我們能做的只有依據他在板上的行為來進行管理,
: 頂多就是用最高的標準對待。
不好意思,可以請o大解釋一下"最高標準對待"的意思嗎?
只要有令人不愉快的ID發文的話就會水桶嗎?
例如Taiwan Suck等。
而o大你的解釋並沒有回覆到我的問題。。
對於ID讓人不愉快,充滿著挑釁意味,我們可以噓ID表達自己的不滿嗎?
例如Taiwan Suck。
: → tatsumi2512:即使這個ID本身犯板規也拿他沒辦法不是嗎? 06/18 02:40
: 不過這個謝謝你提醒我。
: ID、暱稱、簽名檔均屬於文章內容的一部份,
: 如果是ID、暱稱、簽名檔犯板規,
: 都是可以懲處的。
所以往後有令人不愉快的ID出現在板上時,
o大會立即給他們警告水桶囉?
例如Taiwan Suck。
還有上述ID,暱稱,簽名檔均屬於文章內容的一部份會成編輯在板規之中嗎?
請不要只是回覆說會檢討,這種回覆跟常開空頭支票的政府官員沒兩樣。
(如果有某政府官員是板友,不知道我會不會因為上面這句話進水桶呢。。。?XD)
還煩請回覆:
1. 會列進板規中。
2. 不會列進板規中。
3. 需要時間討論,但請明確告知何時會有結論。
謝謝。
: → tatsumi2512:而之前造成板友眾怒的ID,不就是因為各個板友在表達 06/18 02:40
: → tatsumi2512:他們的不滿嗎?既然該ID或其分身造成眾怒, 06/18 02:41
: → tatsumi2512:甚至引發爭吵,那不就是犯了板規1? 06/18 02:41
: → tatsumi2512:那不能噓不是很弔詭的一件事情嗎? 06/18 02:41
: → tatsumi2512:不因ID廢言的立意很好,但說真的, 06/18 02:41
: → tatsumi2512:目前的做法只是讓有心的人方便大鑽漏洞而已, 06/18 02:42
: → tatsumi2512:不但無法改善板上風氣,更只是讓整個板變得烏煙瘴氣。 06/18 02:42
: → tatsumi2512:如果某個ID起初造成眾怒,變成板友看到ID就噓, 06/18 02:42
: → tatsumi2512:那也是他先讓人有不好的觀感,那應該要做的事情, 06/18 02:42
: → tatsumi2512:不就是他自己必須先認清這個情況,慢慢累積優質文章, 06/18 02:42
: → tatsumi2512:然後最終取得大家的認同才是正確的做法嗎? 06/18 02:42
: → tatsumi2512:不然按照目前的做法,只要換成分身1,分身2,分身3, 06/18 02:43
: → tatsumi2512:然後無限循環。這種情況大家還能拿這種人怎麼辦? 06/18 02:44
: → tatsumi2512:板主能拿這種人怎麼辦?不就只是連不滿都不能表示而已 06/18 02:45
: 不過目前造成混亂的狀況並不是因為ID、暱稱、或簽名檔造成爭議,
: 而是其他板友們把他板事務扯進MLB板來對該板友進行大規模的挑釁。
:
: 你說的作法正是我們提倡,也是我們建議他的作法。
: 但目前的狀況就是只要他一出現發文就是一堆純對人的噓文,
: 就算是正常的文章也是一樣,
: 這樣的情況甚至影響到其他板友。
:
: 另外,分身id要來亂板只要有亂板的行為我們就會處理。
: 但是沒有"行為",站方又允許每個人擁有至多兩個帳號,
: 板務這邊只能對看板行為做限制,
: 因此如果沒有在MLB板上被水桶,分身id又沒有違規的行為,
: 我們是不能夠主動處理的。
:
: 喔對了,站方只允許至多兩個帳號,
: 所以不會有分身1、2、甚至更多的狀況。
: 一但有的話我們可以直接送至組務,請他們轉送帳號部處理。
我想純噓ID的起因應該是某板友在其他板引起眾怒,
結果被劣2,但還能用分身在MLB板上發言引起的吧?
但o大的解釋是:其他板的列文數並不會影響到MLB板的發文權力。
那我想要請教o大的是:
如果我這個帳號在其他地方被噓到劣2,
可是我在MLB板很乖,那我可以在這個板上發文嗎?
目前的系統應該是不行吧?
所以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你們要怎麼處理呢?
幫忙代PO嗎?
還煩請回答。
再來就是,既然系統設定劣文數是看某ID在所有看板的劣文總數,
不就代表了整個ptt裡,劣文數是跟著ID的?不論這個ID想在哪個看板發文。
因為就是有問題,引起爭議等等才會被劣文不是嗎?
那這就代表是該ID本身有問題才會被有劣文限制的看板限制發言不是嗎?
所以去區分在哪個板被劣文我覺得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因為這樣一來,我這個ID在其他板被劣2的時候,
可是我在這裡很乖,
所以o大你們也要想辦法讓我在MLB板發言啊,
即使是系統不讓我發文,你們也要想辦法讓我發文。不是嗎?
說真的,因為這次的事情我才第一次知道,
原來MLB板的劣文數只看板上啊。
怎麼跟其他的板都不一樣啊?
所以,可以請o大回覆我,如果這個ID在其他板被劣2,
我該如何用這個ID在MLB板上發文呢?
請不要告訴我去申請另一個帳號喔。
因為我愛這個帳號,這個帳號就代表我。
既然o大你說不因以ID廢言的話,如果發生了上述的情況,
你們應該可以幫我想辦法解決,讓我在這個板上可以用這個ID發言吧?
再來說站方至多只能擁有兩個帳號這個部分,
o大你省略了主詞,我只能自己推測主詞是"一個人"吧?
那。。。。如果我要的話,
我阿公,阿嬤,外公,外婆,爸爸,媽媽,哥哥,姐姐,
弟弟,妹妹,加上住在附近的親戚,以及一些不玩ptt的朋友。
哇,我怎麼可以借到這麼多人的身分證來創帳號啊。
我要來亂的話,你們要怎麼處理呢?
這才是重點吧?
結論是:我不認為目前的方式是好的做法,
如果要力行不以ID廢言這規定的話,
那請提出如何抑止上述刻意來亂板的情況?
謝謝。
: → tatsumi2512:我想這是為何o大會被噓到XX最主要的原因吧。 06/18 02:45
: → tatsumi2512:另外補充剛剛沒說到的一點,如果被劣2, 06/18 02:52
: → tatsumi2512:分身還可以發言的話,那發文與推文限制中, 06/18 02:52
: → tatsumi2512:劣文篇數 1 篇以下的意義是? 06/18 02:53
: → tatsumi2512:就ptt上各個看板而言, 06/18 02:53
: → tatsumi2512:那個劣文篇數應該是指所有看板的總篇數吧? 06/18 02:53
: → tatsumi2512:假使我這個ID在其他看板累積到劣2, 06/18 02:53
: → tatsumi2512:我可以寫信給你們板主說: 06/18 02:54
: → tatsumi2512:我想發言,可是系統不讓我發言,因為我在其他板被劣2 06/18 02:54
: → tatsumi2512:可是我在MLB板很乖,沒被劣文,所以請讓我PO文這樣嗎 06/18 02:55
: → tatsumi2512:還是其實只是我的認知有誤? 06/18 02:55
: → tatsumi2512:系統上的設定是我在其他地方劣2也能在MLB板上PO文呢? 06/18 02:56
: → tatsumi2512:辛苦板大了。還煩請指教。謝謝。m(_ _)m 06/18 02:57
: 如果這個使用者有分身,那劣文門檻的意義的確不太高..
: 但如果這個使用者沒有,那劣文門檻的確可以擋掉一些惡意的使用者。
: 在ptt快速擴張,帳號很難申請的那個時候,
: 劣文門檻真的還滿有用的....
所以目前此限制沒用的情況下,
o大的意思是要廢止此一限制嗎?
因為現在如果劣文只計算在MLB板上的劣文,
根本擋不掉o大所謂的"惡意的使用者"吧?
作者: waiani (Esne)   2012-06-18 17:07:00
就一句"因為站方沒規定所以沒這必要"再加一個":)"就打發了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17:10:00
小弟拙見 比方今天一個A國的殺人犯跑去B國 那B國是否要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17:11:00
有特別的措施來監視這犯人在B國的行為?? 不知這樣會不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17:12:00
舉例失當
作者: ELF007 (艾爾夫澪澪妻)   2012-06-18 17:22:00
某種程度而言,如果A國殺人犯在A國有罪,我們不能推定
作者: ELF007 (艾爾夫澪澪妻)   2012-06-18 17:23:00
相同行為在B國一定有罪不是嗎?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17:37:00
E大說的我沒考慮到 看來我的舉例不好 =p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39:00
不過對於殺人犯這件事情來說的話,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0:00
知道這個人是個高危險份子,還讓他入國的話,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1:00
若發生什麼事情時,總不能說他之前又沒在台灣殺過人
作者: mdfh (您真內行)   2012-06-18 17:42:00
站規不是有說過id暱稱簽名檔都是內文的一部分?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2:00
吧? 而發生了,誰應該負擔這個責任?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3:00
漠視的人民?或是主事的政府?雖然用殺人犯來比喻可能誇張了點啦。。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17:46:00
哈~ T大不好意思 我的比喻不好 害你的文章有點失焦 接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6:00
to m大,可是我在"MLB板2010年新板規"裡沒看到耶。。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7:00
還是小弟漏看了。。。?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17:47:00
下來還是回歸到T大的主題討論吧 =)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8:00
to melancholy大,謝謝你的幫忙。m(_ _)m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9:00
只是單純覺得假如我在其他地方被劣2後,在MLB板上還有資格發言實在是件很弔詭的事情。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0:00
而就技術層面上,到時我該如何用這個ID在MLB板發文啊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2:00
另外對於ELF大的想法,我認為這件事情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3:00
可以把ptt當成是台灣,各個看板當成是各個縣市鄉鎮來思考的話會不會比較恰當點呢?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4:00
因為這件事情的起因不就是因為在其他地方劣2,但在MLB板還能用分身發文所引起的嗎?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5:00
既然ptt的系統限制劣文篇數是看所有看板的總篇數,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6:00
是不是就代表其實只要看板有規定劣文數,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7:00
就是代表所有的看板之總劣文數,而不是單一看板?不然,如果我在其他地方劣2了,這個ID要怎麼樣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8:00
才有辦法在MLB板發言啊?
作者: mdfh (您真內行)   2012-06-18 18:02:00
站規也說過一人可以有5個id 所以分身當然也不能發言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05:00
to mdfh大,拍謝,小弟剛剛把mdfh大的站規看成板規。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07:00
如果站規有規定ID暱稱簽名檔都是內文的一部份的話,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08:00
那不能對ID暱稱或是簽名檔表達不滿按噓的話不會有點奇怪嗎。。。?現在的板規?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09:00
不知道有沒有板規與站規有牴觸者無效這條。。。?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10:00
如果站規說一個人可以有5個ID的話,那ohb大的2個是什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11:00
麼呢。。?(搔頭)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14:00
回到問題點,限制不能噓ID並不能抑止亂板的情況吧?
作者: frank123ya (法蘭克123耶~)   2012-06-18 19:54:00
我猜你要吃河蟹了
作者: mp39999 (Monkey Majik)   2012-06-18 20:42:00
同意你
作者: Pttwawa (^^)   2012-06-18 21:12:00
看了這篇文..好爽
作者: letterman (信男)   2012-06-19 10:03:00
你對版務有問題自己寫信給版主就好了
作者: bpvup (qqren)   2012-06-19 17:39:00
噓樓上 對版務有問題為啥不能PO 很明顯又不是只有他有疑問
作者: au03vu3   2012-06-19 22:09:00
在加一個本尊亂版被捅 分身帳號不得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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