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與警告

作者: ohb (好勝的命運是失落)   2012-06-18 00:05:15
依板友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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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FrqWsIY (MLB) [ptt.cc] [公告] 水桶與警告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LB/M.1339508790.A.4A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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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sXX 6/12 ohb □ [公告] 水桶與警告
yankeefat, yeng1217, redwing875
不斷攻擊特定人士並連續進行針對性的挑釁
吵架引戰理論上來說雙方都應處份

yankeefat, yeng1217, redwing875 15-day DL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2-06-18 00:08:00
Sabathia721是某個新垣結衣的分身帳號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2-06-18 00:18:00
是最喜歡聲稱不在乎的那位檢舉嗎 XD
作者: nickofbsb   2012-06-18 00:18:00
那個在洋基也被永久桶
作者: wpd (??)   2012-06-18 00:30:00
875犧牲哥又犧牲了 不意外
作者: au03vu3   2012-06-18 00:34:00
純噓版主按錯補噓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2-06-18 00:42:00
一個爽是會造成啥對立妳跟我說?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00:50:00
人家開分身引戰你說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呵
作者: Y1999 (秋雨)   2012-06-18 00:57:00
爽=>對立15DL。 分身引戰=>個人自由無視。 嗆分身=>15DL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2-06-18 01:18:00
.....爽 那個還好吧QQ
作者: ohb (好勝的命運是失落)   2012-06-18 01:23:00
在DFA台灣選手這樣子的消息下面噓"爽" 很高的機會造成對立吧.
作者: jerryklu (魯凱)   2012-06-18 01:32:00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47:00
對不起,小弟有點問題,有誰可以替我解釋一下呢?發文限制需要劣文篇數1篇一下,不是指所有板的加總嗎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48:00
同個ID在其他板累計的劣文超過2篇的話應該沒辦法在MLB板PO文吧?(還是小弟的認知有誤?)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49:00
如果是這樣的話,本尊被劣2,分身應該也不能PO文會比較合理吧?不然設定PO文限制的意義是。。。?
作者: mdfh (您真內行)   2012-06-18 01:49:00
推桶爽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50:00
或者我可以開個xxxxSUCK的帳號(xxxx請帶入任何ID,隊伍,etc.),還是IDIOTxxxx(請帶入任何ID,球員,etc然後發篇十分有內涵的文章也可以嗎?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51:00
但這個ID不算是違反板規嗎?還是可以說不應該以ID廢言類似TaiwanSuck這種ID明明看起來就很令人不愉快啊,這不算是攻擊到同樣住在台灣的人嗎?對小弟來說,這種ID很挑釁,充滿著引戰的氣息,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52:00
那為何不能很理性的針對ID表示自己的不滿呢?而同樣是板主公告,在某段時間後突然被噓到X都跑出來(先前明明都是正面評價)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1:53:00
是不是表示被噓到X之前的決策有很大的瑕疵呢?不然沒太大的問題怎麼會被噓到X都跑出來。。。?還煩請指教,謝謝。m(_ _)m
作者: Y1999 (秋雨)   2012-06-18 02:29:00
針對新創帳號那邊回應一下
作者: Y1999 (秋雨)   2012-06-18 02:30:00
他如果本尊劣二,以確認的分身是否還是能發文?即使分身ID無違反版規的情況下?
作者: Y1999 (秋雨)   2012-06-18 02:31:00
因為版主回應並沒有回到這個問題,只說重新註冊要時間但並沒有解釋如何預防可使用的分身在本尊被劣後持續活動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36:00
對於重新開個帳號那段或許我的表達不是很好,我想表達的是:想來亂板的有很大的機會同時擁有2個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37:00
以上的ID吧?那假設本尊ID被水桶,他只要開分身ID上來不鬧不就沒事了嗎?也不會被水桶。(如果照目前規定的話)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38:00
那水桶本尊ID的意義在哪?我想這是目前最大的問題點吧另外關於anti的ID,如果其ID很明顯地犯了板規3,也許是板規2,那為何不能噓?為何不能水桶處份呢?對於anti國家等的ID,目前的情況就是站務組不一定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39:00
會幫忙擋掉,這種期待有點不切實際吧?而目前已存在在ptt上的類似ID,如果在MLB板上PO文,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0:00
不能噓,不就表示我們不能對這種充滿挑釁意味的ID表達自己的不滿?即使這個ID本身犯板規也拿他沒辦法不是嗎?而之前造成板友眾怒的ID,不就是因為各個板友在表達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1:00
他們的不滿嗎?既然該ID或其分身造成眾怒,甚至引發爭吵,那不就是犯了板規1?那不能噓不是很弔詭的一件事情嗎?不因ID廢言的立意很好,但說真的,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2:00
目前的做法只是讓有心的人方便大鑽漏洞而已,不但無法改善板上風氣,更只是讓整個板變得烏煙瘴氣。如果某個ID起初造成眾怒,變成板友看到ID就噓,那也是他先讓人有不好的觀感,那應該要做的事情,不就是他自己必須先認清這個情況,慢慢累積優質文章,然後最終取得大家的認同才是正確的做法嗎?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3:00
不然按照目前的做法,只要換成分身1,分身2,分身3,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4:00
然後無限循環。這種情況大家還能拿這種人怎麼辦?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45:00
板主能拿這種人怎麼辦?不就只是連不滿都不能表示而已我想這是為何o大會被噓到XX最主要的原因吧。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2:00
另外補充剛剛沒說到的一點,如果被劣2,分身還可以發言的話,那發文與推文限制中,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3:00
劣文篇數 1 篇以下的意義是?就ptt上各個看板而言,那個劣文篇數應該是指所有看板的總篇數吧?假使我這個ID在其他看板累積到劣2,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4:00
我可以寫信給你們板主說:我想發言,可是系統不讓我發言,因為我在其他板被劣2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5:00
可是我在MLB板很乖,沒被劣文,所以請讓我PO文這樣嗎還是其實只是我的認知有誤?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6:00
系統上的設定是我在其他地方劣2也能在MLB板上PO文呢?
作者: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02:57:00
辛苦板大了。還煩請指教。謝謝。m(_ _)m
作者: r790528 (羽月於雨月語月)   2012-06-18 03:31:00
劣文是總計的阿 所以該帳號有兩篇劣文就沒法發文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5:33:00
在DFA台灣選手的消息下面噓"爽" 有很高的機會造成對立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5:36:00
但在台灣ptt用taiwan sucks 等等ID卻不會有很高的機會造成對立??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5:41:00
小弟的拙見認為 連taiwan sucks 這類的ID申請都能通過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5:42:00
更何況是anti特定球隊或球員的帳號 站務"可能"不了解這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5:43:00
是一位球員或球隊的名稱!?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5:45:00
不好意思 更正上一句話 *是個球員或球隊的名稱 而讓帳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5:47:00
號申請通過 那版主是否能做為第二線的禁止或防堵??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5:48:00
而不是讓這類帳號在板上發文、用ID引戰 但卻無法可管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07:48:00
不要純對人攻擊的條款 <-> 要保障所有人都發正常文可笑 這兩樣是有甚麼關係?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07:49:00
姑且不論噓的意思是"我不同意"而已 反正版主你也不想解釋噓到底會造成怎樣對人攻擊的效果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07:53:00
"自由是建立在互相尊重上的" 錯的離譜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07:54:00
自由是建立在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前提下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07:55:00
我可以不尊重你(不管甚麼理由) 但是我不能妨礙你的自由這點幾個月前板友就有提出質疑 你也是沒回應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08:01:00
我再說一次 請不要只挑自己有利的做回應 這樣只會顯的心虛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08:02:00
你如果要學另一個版主嗆說不爽去檢舉 我也沒意見 後果自負
作者: letterman (信男)   2012-06-18 08:03:00
樓上才錯的離譜吧 這輩子沒聽過自由可以延伸到不尊重人你要講的那句話應該是"我不認同你 但我尊重你發言的權利
作者: letterman (信男)   2012-06-18 08:05:00
連這都搞錯 難怪台灣人被說民主素養差
作者: letterman (信男)   2012-06-18 08:08:00
還"我可以不尊重你咧" 把言論自由無限上綱實在太可笑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08:10:00
我哪裡無限上綱了 這四個字不會用就不要用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8:49:00
小弟沒有要鬥板主的意思 只是有些判例想請教版主
作者: qwe115109 ( )   2012-06-18 08:50:00
拜託~ 那個說"爽"被桶也要下面的推文出現爭吵吧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8:51:00
例如板規4 若只推"爽" 沒有針對球隊 則暫不處罰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8:52:00
sulaIX 頂多警告吧!?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8:54:00
如果這樣就被水桶 那金鶯live文中 推文"爽" "一臉DP樣"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8:55:00
"陳偉殷>>大樹哥"" 這零零總總算不算引戰??
作者: melancholy (再見,總有一天)   2012-06-18 08:57:00
小弟也向上述被我舉例的大大們致歉 我沒有檢舉或針對各各位的意思 > < 真的很不好意思!!!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09:07:00
沒有人要鬥版主阿 只是覺得這幾個板規有討論的空間
作者: papa0987 (趴趴零九八七)   2012-06-18 11:02:00
純噓版主 還我爽哥
作者: mdfh (您真內行)   2012-06-18 12:25:00
支持揶揄大樹哥也桶 ^^
作者: erotica (eee)   2012-06-18 13:24:00
力矩表示 :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13:37:00
我真不知道小小的一個噓可以有這麼大的作用 感謝賜教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13:47:00
有心的多花一秒鐘就可以規避板規 但問題還是存在怎麼看都是掩耳盜鈴的偽善條款 (不是一人條款喔)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8 13:49:00
還不如把時間花在跟站務商量關於劣文和分身的問題由於大部分板都把某人永久水桶了 所以我想只有貴版有這問題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2-06-18 15:36:00
呵 我要被水桶了嗎 以今年各種表現而言確實Chen>>Wang阿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2-06-18 15:37:00
不管是常見的的ERA, whip, K/BB, BB/9, K/9 有哪項有贏嗎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2-06-18 15:38:00
哦~LOB% 85%和BABIP到是狂電Chen呢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2-06-18 15:40:00
我也沒挑起對立之類的 只是評斷現有表現而已
作者: Dimitre (迪米崔)   2012-06-18 15:45:00
難道我說Jake Peavy>Justin Verlander 這樣也算挑起對立嗎
作者: zeone (阿正)   2012-06-18 16:56:00
爽也桶喔... 太誇張啦! 有人在那篇文下面戰嗎??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18:42:00
一堆理由只代表你拿那些ID沒辦法 只能退而求其次 要求不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18:46:00
能用噓 來代表反對他人的意見 要不要把你的說法搬到現實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18:53:00
生活中試試 看有沒有人會理你 這條款從你公佈之後 有沒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18:54:00
有效用 大家都知道
作者: Pttwawa (^^)   2012-06-18 21:11:00
一直用挑釁雙方球迷造成對立來桶人,真的有發生對立情況嗎
作者: subtropical (風大雨大)   2012-06-18 21:14:00
我看到 噓 sulaIX:爽 很不爽!但是他被桶我覺得ohb在亂搞
作者: BigHurt (重傷害)   2012-06-18 21:58:00
之前我也被以"引戰"水桶,問題根本整篇沒人在戰還說我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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